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566N/2021-00350 分        类 收费标准
发布机构 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1-02-23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

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教〔2018〕29号)、济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发改收费〔2020〕226号),结合我市实际,收费标准如下:

一、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省级示范幼儿园500元/生•月

一类幼儿园400元/生•月

二类幼儿园350元/生•月

三类幼儿园300元/生•月

财政部分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可在同类别财政全额拨款公办幼儿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为20%,下浮不限。

自收自支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可在同类别财政全额拨款公办幼儿园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为30%,下浮不限。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同类别,财政全额拨款公办幼儿园标准的两倍。

省级示范幼儿园1000元/生•月

一类幼儿园800元/生•月

二类幼儿园700元/生•月

三类幼儿园600元/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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