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许可改为备案 走在改革攻坚最前沿
发布日期:
2021-02-04
10:52
信息来源: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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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取消了乡村兽医登记许可审批,乡村兽医无需取得《乡村兽医登记证》,只要备案即可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2月3日上午,打算在乡镇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赵先生来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审批窗口咨询办理乡村兽医登记证,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厚厚一叠材料递给了窗口工作人员。没想到工作人员从材料中仅抽出了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再递给他一张《乡村兽医备案表》。赵先生填好了备案表,工作人员当即审核并打印出《乡村兽医备案表》。此时,距离赵先生到窗口办理仅仅过去了8余分钟。这是邹城市发出的第一张《乡村兽医备案表》,可以说是小小一张表,方便一大步。
据悉,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改革完善兽医职业资格制度,用改革的办法破除执业障碍、拓宽就业渠道。针对畜牧业和动物疫病防控对兽医人才的需要,取消执业兽医注册和乡村兽医登记许可,使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备案即可执业,具有兽医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的人员备案即可担任乡村兽医。
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强化改革攻坚,始终走在审批创新最前沿,按照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推进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第一时间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改为备案,重新梳理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乡村兽医登记要素,明确乡村兽医备案条件、备案材料、备案程序等相关要求,确保取消下放许可事项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不断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持续改进和优化审批流程、审批环节,上线网上备案平台,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便利群众办事。
文字报道:黄友防
责任编辑:孙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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