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611P/2021-00275 分        类 项目环评和验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02-05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无碱玻璃纤维细纱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无碱玻璃纤维细纱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无碱玻璃纤维细纱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山东省建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99925万元,选址于邹城工业园区兴业路东侧,幸福河路西侧,兴平路北侧。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主要新建窑炉联合厂房、配合料站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并依托现有超细纱项目已建成车间建设捻线联合厂房。项目以外购叶腊石、石灰石、石英砂、硼钙石、萤石、芒硝、高岭土、淀粉型浸润剂等为原料,经配合料制备、玻璃熔制、玻璃纤维成型(拉丝、喷雾冷却、涂浸润剂、集束、烘干)、纤维制品加工等工序,年加工无碱玻璃纤维细纱52680吨、特种短切纤维5000吨、玻璃球6000吨。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采取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项目粉状袋装物料依托现有料仓暂存,拆包机落料口侧方设置集尘罩,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回收后排放;配合料系统产生的粉尘通过原料仓顶部布袋除尘器回收后排放;玻璃熔窑及成型通路采用全氧燃烧技术,玻璃熔制废气引至余热锅炉回收余热后,经“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55m高排气筒(P1)排放;搅拌混合罐上方设置集气罩,浸润剂配置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2)排放;烘干废气通过21m高排气筒(P3)排放。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浸润剂桶冲洗废水、漏板冲洗废水、拉丝喷雾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净化废水、制纯水浓水、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污水、锅炉定期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共计490m3/d,经现有2#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500m3/d、采用“絮凝沉淀+水解酸化+二级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处理后,部分(50m3/d)作为废气净化用水回用,剩余部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本项目废气处理废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丝、废纱收集后外售;废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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