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邹城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1-03-18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将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能,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深入宣传、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相关卫生规范、卫生标准,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提高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二、坚持依法监督、标本兼治、着远长远、务求实效的原则,循序渐进,攻坚克难 ,加大监督频次及卫生行政处罚力度,努力提高公共场所特别“四小行业”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率,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及设施水平为工作重心。

(一)、基础工作

开展各类公共场所证件、消毒卫生设施、禁烟、公共用品索证、卫生检测等综合性的拉网式监督检查;督导、充分利用镇街卫生监督协管力量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宣传协查,形成强大合力。敦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增添卫生设施,健全管理制度、档案,升级达标;做好举报、交办案件的查处及信息反馈;对公共场所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完成信息上报,健全卫生档案。

(二)、专项工作

1、购物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及沐浴场所量化分级公示。

2、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检查。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查。

4、沐浴场所、游泳场所、婴幼儿游泳场所专项检查。

5、两考期间,学校周边公共场所治理。

6、公共场所监测以及抽检工作。

(三)、工作突破口: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率、卫生许可证持证率再上新水平。继续以我市的“四城联创”为契机,继续巩固、推进公共场所工作成效,2021年,继续以“四小行业”整治作为中心工作,对小街巷如西门里大街、科技路、孟庄大街、三里营等,大路的延伸部如太平西路等以及城乡结合部,通过耐心宣传、督导,加大处罚力度等手段力促“两证”持证率整体提高。

2、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升级达标,开展公共场所规范化整治工作,按照“统一标准” (依据卫生规范、标准落实整改)、“统一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培训制度、公共用品清洗消毒保洁及索证制度、公共场所预防传染病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等基本制度健全)、“统一档案”(统一档案模式、内容)、“统一信息公示” (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培训情况、基本制度、监测报告、监督评定级别上墙公示)“四统一”,依法规范各类公共场所。

3、严厉打击公共场所“无证”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率有新的提高。

三、工作目标: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95%,并亮证经营;

2、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从业人员体检率、培训率达到95%,“五病”调离率100%;

3、卫生管理档案、监测资料及制度完善健全,场所卫生及设施达标率70%;

4、量化分级管理,沐浴场所,住宿场所,商场(200平方米以上)以及美容美发场所量化分级公示率100%;

5、监督覆盖率100%,建档率100%,加大卫生监督处罚力度,对逾期不整改到位依法处罚。

 

2021年3月16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