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
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26 信息来源:邹城市人民政府

邹城市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

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山东省、济宁市政府探索“一业一证”改革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工作要求,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发挥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一枚印章管审批”优势,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核心,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重点,优化制度供给,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推动行政许可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通过事项整合、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将一个行业所有审批事项信息集成到一张综合许可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按照稳步推进、协同高效的原则,自20211月起在我市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

二、改革任务

(一)实施清单管理,实现“一单覆盖”。选取建筑行业、检验检测行业、特种设备生产行业等30个新增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将行业综合许可范围扩展至50个行业(见附件)。依照规定动态管理“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对许可事项变动调整为1项的行业,报请省市场监管局后不再实行“一业一证”改革。(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相对集中审批事权,实现“一门办理”。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作为牵头实施主体,围绕行业综合许可,优化部门审批许可资源,实施系统重塑,统筹窗口综合服务,集成现场核查,统一审批结果送达,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一体化审批许可服务格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整合审批要件,实现“一次告知”。对一个行业涉企所有许可事项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告知申请人。(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简并申报材料,实现“一表申请”。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整合申报材料,将多套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申请材料。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需要提交的法定申请材料可由核查人员现场确认并获取。(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优化受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优化实体窗口布局,设置“一业一证”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按行业做好指引,实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推行在线申请、在线受理、证照免费寄递、不见面审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合并核查程序,实现“一同核查”。对需要现场核查事项,统筹组织,部门联合,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再造审批模式,实现“一并审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审批用时依照全流程审批事项中需要现场核查用时最短事项的时限确定,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证准营”。按照全省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的二维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各部门对行业综合许可证予以认可,并加强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加强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协同,实现“一体联动”。健全审批监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完善审批监管联动平台,实现许可信息、监管信息和执法信息双向推送、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在避免执法扰民的同时提升监管实效。强化信用监管,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强化基于信用评价的市场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统一规范标准。使用全省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统一的版面内容和证书规格,不得擅自更改行业综合许可证版式和内容。20211月底前,按照地方标准《“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工作指引》,分行业统一编制行业综合许可工作规范,统一要求、整合流程、压减时限、简并材料,按照成熟一个、公布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公布实施。(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稳步发放证件。实施行业综合许可的同时,一并发放法定许可证件,方便市场主体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自202111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始制发新增行业的行业综合许可证。新增加行业许可流程纳入“一业一证”平台运行前,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实施行业综合许可。(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指导,对共性问题坚持先行先试,取得成功后全市推广。为健全“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机制,构建横向互通的部门协同工作格局,请涉及到的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各1名。各部门要不断总结改革经验,持续完善健全“一业一证”改革推进机制,制定“一业一证”改革扩项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保障。

(二)推动信息共享。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机制。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的行业,各部门要提升智慧化水平,通过审批监管联动平台实现市场主体行业综合许可和法定许可信息推送,强化信息认领,为审批和监管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三)强化宣传培训。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帮办代办人员的培训管理,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一业一证”改革意义和举措,促进社会认知、市场认可、群众认同。

 

附件:邹城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

 

 

 

 

 

 

 

 

 

 

 

 

 

 

 

附件

 

邹城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

 

序号

行业

备注

1

餐饮(饭店)


2

便利店(超市)


3

烘焙店(面包店)


4

药店


5

书店


6

旅馆(宾馆)


7

母婴用品店


8

健身馆(含游泳馆)


9

民办培训服务


10

民办幼儿园


11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12

农资店


13

电影放映场所


14

面粉加工厂


15

食品包装材料厂


16

饮用水厂


17

肉制品加工厂


18

粮油店


19

康养中心


20

休闲农庄


21

建筑行业


22

检验检测行业


23

特种设备生产行业


24

重要工业产品行业


25

医疗器械经营行业


26

眼镜店行业


27

美容美发行业


28

民办营利性医院行业

医养健康

29

上网服务行业


30

游艺娱乐(游艺厅)行业


31

洗浴行业


32

歌舞娱乐行业

文化创意

33

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行业


34

汽车加气行业

新能源行业

35

汽车加油行业


36

酿酒行业


37

调味品生产行业


38

饮料生产行业


39

食用油生产行业


40

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制造行业


41

驾校行业


42

艺术品展览行业

文化创意

43

养殖业行业


44

肥料生产行业


45

宠物店(医院)行业


46

包装装潢印刷品行业


47

水泥生产行业


48

月子中心行业


49

货运行业


50

饲料生产行业


 

  

 附件:邹政办字〔2021〕14号关于印发邹城市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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