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人社字〔2021〕16号
为深 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要求,推动“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落实落地,升级打造“温暖人社"服务品牌,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总体目标
以解决人社业务堵点、卡点、难点、痛点等问题,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出发点,立足服务和监管两个维度,聚焦线上和线下两个渠道,按照“能网办则网办、不能网办则线下一次办好"的原则,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系统推进人社信息化建设、综合柜员制改革,统筹提升风险防控和监管水平,探索建设人社一体化数据平台,逐步实现人社全业务“综合柜员制",业务事项“提速办""打包办",力争到2023务底,实现人社业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办理”。
二、工作任务
(―)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
1、全面开展“四减"行动。按照“应快尽快"“应简尽简"原则,对全部人社服务事项,逐项梳理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理时限,精简非必要、非必须申请材料,压减办事环节。2021年底前,实现20个以上服务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50%;到2023年所有服务事项动态保持全省一流水平。
2、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活动。结合12345、12333、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分板块组织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活动,全程体验业务流程,对应提出流程再造意见。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人社服务体验师等开展场景式服务体验,广泛征集意见建议。2021年底前,完成业务流程再造并动态调整优化。
3、巩固“无申请办理"创新成果。在社保费减免、稳岗返还、失业金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等12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无申请办理"覆盖面。2021年底前,再推出10项以上“无申请办理"事项。
4、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在流程再造的基础上,对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制定全市人社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1年底前,基本形成全市统一的标准化服务体系。
(二)实施“网办扩面”专项行动。
5、深入推进内部数据共享。依托部级和省级人社数据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平台,推行就业、人才、社保等信息系统“账号共用、信息共享",实现部门内部数据共享查询和比对核验。探索搭建人社大数据平台,深度整合就业、人才、社保等内部数据,推进人社全数据“整合化、集约化",到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人社数据“一站式"查询、“一网化"运用。
6、强化人社信息化服务。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推广应用电子印章或数字签名,持续推进就业、社保、劳动关系“三口合一"。探索搭建业务经办内部管理平台,实行受理事项平台流转,提高业务经办效率。实施社保卡“一卡通”应用拓展攻坚行动,全面推进“数据共享、服务上网、业务进卡",到2021年底前实现公共服务领域“一卡通"应用较大突破。
7、拓宽服务事项网办渠道。改版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置业务办理基本栏目。
8、推动业务网办“应纳尽纳"。对已实现网办的人社业务,加快整合迁移,分门别类上线运行。对暂未实现网办的人社业务,依托人社服务“电子地图",引导线下办理;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分批分次推动人社业务上线运行,成熟一个、上线一个。到2021年底前,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全程网办率达到90%以上。
(三)实施线下服务提质行动。
9、开展分类综合柜员制改革。推行“前置咨询+后置办理"“综柜+专窗"模式,启动实施社保综合柜员制改革,巩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分类综合柜员制改革成果。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三类综合柜员制改革;2022年底前,分类综合柜员制全面铺开、运行规范;到2023年,基本实现人社全业务“综合柜员制"。
10、规范服务大厅管理。合理设置综合柜员、“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打包办"等服务窗口,加强业务经办数据监测分析,动态优化服务大厅窗口数量。规范编制办事指南,提供申报材料示范文本。建立帮办代办队伍,做好前置咨询引导、政策解答、协助自助操作等服务,协助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事项办理和办件流转等工作。
11、大力推进服务事项“打包办"。围绕企业招工、就业、创业、退休、人才服务等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强化现场帮办、批量代办,探索建设“打包办"事项综合受理平台,按照“打包受理一拆包分办一综合反馈"的方式,形成平台统一收件、智能分发、现行系统办理、平台统一反馈的服务模式。2021年底前,实现10个以上关联事项实现“打包办"。
12、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照已公布的本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对涉及材料容缺的事项、可通过数据共享等手段实现在线核查的法定证照类证明事项,原则上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2021年底前,制定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并向社会公布。
13、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协调配置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全年人社服务好评率维持在95%以上。落实“好差评"回访制度,对给予差评的事项,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说明理由,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缺乏法定依据的,做好解释说明。
(四)实施便民利企升级行动。
14、有序推进“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对全程网办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之外,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对尚未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推行“异地代收代办”。2021年底前,实现30个以上服务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15、积极推广应用人社服务“电子地图"。全面梳理全市人社服务网点信息,推广人社服务“电子地图",根据企业群众办理事项,自动推送就近的线下服务网点,提升人社业务办理便利度。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平台和服务网点,到2021年底前,实现社保卡服务、创业担保贷款等基础业务在合作银行网点就近就地办理。
16、升级人社服务专员模式。以人社服务专员为基础,壮大专员队伍,组建人社服务工作队,统筹就业、社保、人才、劳动关系等各板块,提供政策宣传、咨询解答、协助办理、征询意见等全方位服务,推动人社服务“一体化"“网格化"。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人社服务企业全覆盖。
(五)实施内防外管增效行动。
17、强化业务经办风险防控。全面梳理服务事项业务风险点,核定风险等级,逐项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配套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围绕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业务,强化业务经办事中事后核查,避免出现业务办理漏洞。2021年底前,全面建成人社业务经办风险防控体系。
18、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确保监管事项覆盖率、监管行为及时率、监管数据正确率动态保持100%。
19、强化劳动关系监测预警。整合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内部数据以及相关部门政务资源数据,探索搭建劳动关系运行监测平台,强化对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测、科学分析,多维度研判预判劳动关系总体形势,加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
(六)实施窗口人员激励行动。
20、强化窗口人员教育培训。开展窗口工作人员全方位培训,重点实施分类综合柜员制业务培训,广泛开展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支“一专多能、多专全能"的经办人员队伍。
21、畅通窗口人员晋升渠道。对窗口人员全年办件数量、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率"、相关工作奖惩情况及培训考评结果实行积分制,对能力突出、表现优异的窗口工作人员,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中优先考虑。开展评先树优、推荐各类先进典型时,要重点向窗口工作人员倾斜,原则上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占比不低于30%。
22、关爱窗口人员身心健康。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关心力度,重视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定时开展谈心活动、组织心理辅导。严格执行年休假制度,分期分批合理安排好窗口人员年休假,确保按时休假有序交接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二) 压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科室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和施工图,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会商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协调,做好上传下达、任务分解、汇总梳理和调度推进工作。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表,确定专人负责,具体抓好执行落实。牵头科室单位要制定具体推进实施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具体研究、靠上推动,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完成时限,抓好贯彻落实。
(三) 加强督查考核。
建立行动任务台账,跟踪工作开展,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程监督。坚持真督实查,强化结果运用,将任务落实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作为科室单位和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附件: 1. 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2.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配档表(2021年)
3. 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2021年)
附件1:
局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要求,决定成立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崔俊锋
副组长:相启水、全 盛、王 利、罗国燕、苗 军、
付 强、饶志茹
成 员: 张冬明、司加军、杨国庆、焦丽娜、宋广霞、
马 慧、许秋明、冯 宁、许 毅、王申峰、
姜在胜、王刚强、孟凡强、张 彬
附件2: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配档表(2021年)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目标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启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 | 安排部署 | 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 5月底前 | 人秘科 |
2 | (一)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 | 开展“四减”行动 | 有关科室单位对服务事项自查分析,逐项梳理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理时限,精简非必要、非必须申请材料,压减办事环节,实现20个以上服务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50%。 | 6月底前 | 各科室单位 |
3 | 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 | 结合12345、12333、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分板块组织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活动,全程体验业务流程,完成业务流程再造并动态调整优化。 | 7月底前 | 社保中心 就业中心 | |
4 | 每半年组织一次人社服务体验师开展场景式服务体验,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 10月底前 | 社保中心 就业中心 | ||
5 | 巩固无申请办理成果 | 借助大数据筛选等手段,再推出10项以上“无申请办理”事项。 | 9月底前 | 各科室单位 | |
6 | 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 制定全市人社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基本形成全市统一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实体办事大厅等线上线下各渠道同源更新公布服务指南。 | 10月底前 | 各科室单位 | |
7 | 拓宽服务事项网办渠道 | 硏究确定局官网改版工作方案,全面梳理网办事项清单,启动官网改版工作。 | 3月底前 | 各科室单位 | |
8 | 基本完成局官网改版,设置“我要办事”专区,建立“单位”“个人服务事项网办直达渠道。 | 7月底前 | 人秘科 | ||
9 | 参照局官网改版模式,对微信公众号进行改版,实现网办服务事项全面上线运行。 | 7月底前 | 人秘科 | ||
10 | 推动业务网办“应纳尽纳 |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原则上服务事项都要做到网上可办,对需现场核验、签字、领取等环节,可采取电子认证、“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解决,全程网办率达到90%以上。 | 12月底前 | 各科室单位 | |
11 | (三)实施线下服务提质 | 开展分类综合柜员制改革 | 研究制定分类综合柜员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社保综合柜员制改革。 | 7月底前 | 社保中心 |
12 | 围绕就业业务经办,优化内部流转程序,巩固实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分类综合柜员制改革成果。 | 7月底前 | 就业中心 | ||
13 | 规范服务大厅管理 | 合理设置综合柜员、“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打包办”等服务窗口,加强业务经办数据监测分析,动态优化服务大厅窗口数旦 | 7月底前 | 社保中心 就业中心
| |
14 | 规范编制办事指南,编制提供申报材料示范文本。 | 7月底前 | 各科室单位 | ||
15 | 建立帮办代办队伍,做好前置咨询引导、政策解答、协助自助操作等服务,协助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事项办理和办件流转等工作。 | 10月底前 | 社保中心 就业中心 | ||
16 | 大力推进服务事项“打包办” | 围绕企业招工、就业、创业、退休、人才服务等群众眼中的“一件事”,探索建设“打包办”事项综合受理平台,实现10个以上关联事项实现“打包办”。 | 12月底前 | 社保中心(牵头) 就业中心(牵头) 劳动关系科 信息维护科 | |
17 | 做好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服务“打包办”。 | 12月底前 | 社保中心(牵头) 就业中心 劳动关系科 | ||
18 | 做好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件事”服务“打包办”。 | 12月底前 | 社保中心(牵头) 就业中心 劳动关系科 信息维护科 | ||
19 | 做好失业“一件事”服务“打包办”。 | 12月底前 | 就业中心(牵头) 社保中心 | ||
20 | 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一件事”服务“打包办”。 | 12月底前 | 就业中心(牵头) 社保中心 | ||
21 | 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一件事”服务“打包办”。 | 12月底前 | 事业科(牵头) 工资科 社保中心 就业中心 信息维护科 | ||
22 | 做好创业“一件事”服务“打包办”。 | 12月底前 | 就业中心(牵头) 劳动关系科 社保中心 信息维护科 | ||
23 | 做好职工退休“一件事”服务“打包办”。 | 12月底前 | 社保中心(牵头) 劳动关系科 | ||
24 | 做好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一件事”服务“打包办”。 | 12月底前 | 社保中心 | ||
25 | 做好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服务“打包办”。 | 12月底前 | 社保中心(牵头) 信息维护科 | ||
26 | 做好社会保障卡服务“一件事”服务“打包办”。 | 12月底前 | 信息维护科 | ||
27 | 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 | 对照本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对涉及材料容缺的事项、可通过数据共享等手段实现在线核查的法定证照类证明事项,原则上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 | 12月底前 | 各科室单位 | |
28 | 制定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向社会主动公布。 | 6月底前 | 各科室单位 | ||
29 | 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 协调配置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全年人社服务好评率维持在95%以上。 | 6月底前 | 社保中心 就业中心 | |
30 | 落实“好差评”回访制度,建立差评回访整改台账,做到实名差评回访率达到100%- | 12月底前 | 社保中心 就业中心 | ||
31 | (四)实施便民利企升级 | 推进“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 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跨省互认,实现高频事项异地办理全覆盖,30个以上服务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 12月底前 | 各科室单位 |
32 | 开发人社服务“电子地图 | 全面梳理全市人社服务网点信息,开发、上线人社服务“电子地图”,根据企业群众办理事项,自动推送就近的线下服务网点,实现社保卡服务、创业担保贷款等基础业务在合作银行网点就近就地办理。 | 12月底前 | 信息维护科 | |
33 | 升级人社服务专员模式 | 组建人社服务工作队,统筹就业、社保、人才、劳动关系等各板块,提供政策宣传、咨询解答、协助办理、征询意见等全方位服务,推动人社服务“一体化”“网格化”,基本实现人社服务企业全覆盖。 | 12月底前 | 就业中心 | |
34 | (五)实施内防外管增效行动 | 强化业务经办风险防控 | 全面梳理服务事项业务风险点,核定风险等级,逐项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配套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围绕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业务,强化业务经办事中事后核查,避免出现业务办理漏洞,全面建成人社业务经办风险防控体系。 | 12月底前 | 各科室单位 |
35 | 强化劳动关系监测预警 | 整合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内部数据以及相关部门政务资源数据,探索搭建劳动关系运行监测平台,强化对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测、科学分析,多维度研判预判劳动关系总体形势,加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 | 12月底前 | 劳动关系科 | |
36 | (六)实施窗口人员激励 | 强化窗口人员教育培训 | 开展窗口工作人员全方位培训,重点实施分类综合柜员制业务培训。广泛开展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支“一专多能、多专全能"的经办人员队伍。 | 10月底前 | 社保中心 就业中心 |
37 | 畅通窗口人员晋升渠道 | 对窗口人员全年办件数量、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率”、相关工作奖惩情况及培训考评结果实行积分制,对能力突出、表现优异的窗口工作人员,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中优先考虑。 | 12月底前 | 社保中心 就业中心 | |
38 | 入驻服务大厅单位开展评先树优要重点向窗口工作人员倾斜,原则上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占比不低于30%。 | 12月底前 | 社保中心 就业中心 | ||
39 | 关爱窗口人员身心健康 | 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关心力度,重视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定时开展谈心活动、组织心理辅导。严格执行年休假制度,分期分批合理安排窗口人员休假,确保工作有序交接。 | 12月底前 | 社保中心 就业中心 |
附件3:
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2021年)
序号 | 相关文件 | 层级 | 工作任务 | 责任分工 |
1 |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 国务院 | 2020年底前,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气 | 社保中心 |
2 | 2021年底前,推动将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制定出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 | 就业中心 社保中心 | ||
3 | 2021年3月底前,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压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时限,研究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 | 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科 社保中心 | ||
4 | 破除影响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加快调整相关准入标准、职业资格、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政策,适应并促进多元化的新就业形态。把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给予支持、提供便利。 | 就业促进科 就业中心 | ||
5 | 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并加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 就业中心 | ||
6 | 加大就业服务供给,督促地方清理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 | 就业促进科 | ||
7 | 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 | 就业中心 | ||
8 | 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 | 就业中心 | ||
9 | 获得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相关证书的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 就业中心 | ||
10 |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 国务院 | 2021年6月底前,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鼓励地区间职称互认。 | 专技科 |
11 | 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 就业中心 | ||
12 | 统一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简化失业保险申领程序。 | 社保中心 就业中心 | ||
13 | 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在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商业银行等服务领域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 | 劳动关系科 社保中心 就业中心 信息维护科 | ||
14 |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 省政府 | 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简化匸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认定决定。探索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 | 社保中心 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科 |
15 | 开展涵盖水电气、纳税、社保等领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广应用联合奖惩和信用核查机制。 | 社保中心 | ||
16 | 落实国家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要求,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要求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To | 就业中心 | ||
17 | 清理对职业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的不合理要求。 | 就业促进科 | ||
18 | 依托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统一业务经办平台、网上办事平台,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实现“一点存档、多点服务”。 | 就业中心 | ||
19 | 把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给予支持、提供便利。 | 就业促进科 就业中心 | ||
20 | 提升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管理服务系统,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技能人才,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 就业中心 | ||
21 |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 | 省政府 | 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示、核验等全程网办,2021年6月底前,实现职称电子证书信息在线核验。 | 专技科 |
22 | 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用工余缺调剂平台,为共享用工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 就业中心 | ||
23 | 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实现失业保险网上申领。 | 社保中心 就业中心 | ||
24 | 归集电子证照,梳理应用场景,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人力资源、公积金、经营场所登记、纳税等事项办理中的应用,提升办事便利度。 | 信息维护科 | ||
25 | 2020年国评优化提升事项 | — | 加强特殊工时监管。 | 就业促进科 仲裁院 人社综合执法大队 |
26 | 建立劳动关系纠纷监测预警机制。 | 劳动关系科 仲裁院 人社综合执法大队 信息维护科 | ||
27 | 建立劳动争议多方调解机制。 | 仲裁院 | ||
28 | 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会劳动争议联动工作机制。 | 仲裁院 | ||
29 | 企业招聘员工时杜绝性别歧视。 | 就业中心 | ||
30 | 深入推进人社领域“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人社综合执法大队 就业促进科 | ||
31 | 通过走访调研、电话调査、企业问卷调査等方式,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査。 | 就业中心 | ||
32 | 开展精细化职业指导,如①职业测评、职业诊断、职业咨询、职业规划、职业心理辅导等;②重点人群就业指导;③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 | 就业中心 | ||
33 | 加强创业开业指导。 | 就业中心 | ||
34 | 加强企业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 就业中心 | ||
35 | 采取设点监测、线上调研、数据对比等方式,通过发布监测信息、开展预测分析、编制需求目录等手段,加强人力资源服务需求监测。 | 就业中心 就业促进科 | ||
36 | 建立就业补助资金线上申请平台,如①网站②App③微信/支付宝等。 | 就业中心 | ||
37 | 推进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业务上协同办理。 | 劳动关系科 社保中心 就业中心 信息维护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