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6139D/2021-06626 分        类 部门(镇街)文件
发布机构 北宿镇 成文日期 2021-05-21
文        号 北政发〔2021〕9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北宿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21 信息来源:北宿镇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北宿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邹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城乡建设及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邹安建发〔2021〕 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领导关于进一步排查并消除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指示要求,进一步落实液化石油气安全,彻底排查和整治液化石油气在储存、充装、 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行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液化石油气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努力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镇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三、工作重点

(一) 加强用户安全用气管理。完善用户信息档案。 引导用户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的自有产权气瓶,积极参与自有产权气瓶置换。

(二) 强化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 落实安全用气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用气责任制、用气操作规程等 规章制度,气瓶不得放置于室内人员就餐场所,避免重大用气事故发生;主动接受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对安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强化餐饮经营单位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技术防控,推广使用具备自闭、过流功能 的调压器,具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具有防脱落、耐老化、防 剪切特性的燃气专用金属软管等设备,大力推广使用泄漏报警、 远程监控等在线安防产品。鼓励餐饮经营单位将厨房用气从瓶装 液化石油气改为管道天然气,减少室内危险源。

四、职责分工

村镇办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普及。组织企业深入社区、农村,包括餐饮经营场所,向用户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明白纸等,大力普及燃气安全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悉心告知安全注意 事项、隐患和泄漏处置方法。

市场监管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产品质量、充装安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是全面摸清辖区内办理使用登记液化石油气瓶数量等基础信息。二是严厉打击非自有产权气瓶(未在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或者已判废未去功能化气瓶、掺杂使假。 对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非法充装单位/个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格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三是全面整治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追踪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办理本单位充装气瓶的使用登记情况、定期检验情况、充装前后对气瓶的安全检查和记录情况、气瓶档案建立情况等。

交通运输加强对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的监管。一是严把车辆技术关,严格审查相关资质手续和车辆技术指标,确保车辆技术符合有关要求。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无资质违法从事运输车辆和道路运输企业(经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许可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管理规定》等实施处罚。

五、整治时间

(一) 第一阶段(4月2日至4月13日)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建立排查问题台账(附件),督促问题单位(用户)整改,形成隐患排查整改报告。

(二) 第二阶段(4月14日至4月30日),持续做好液化石油气安全日常监管与执法,巩固提升排查整治成果,迎接济宁市城乡建设及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督导核查。

(三)第三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针对济宁市城乡建设及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督导核查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员,全面进行整改,迎接济宁市城乡建设及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回头看”核查,确保整改效果。


北宿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政发〔2021〕9号北宿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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