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房(地)即发证
服 务 手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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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07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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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推广“交房(地)即发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济自资规发【2020】46号)。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邹城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邹城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济宁银保监分局邹城监管组、邹城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协同推进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房(地)即发证”实施方案的通知》(邹自资规发【2020】23号)
申报条件:
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意见书》。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笔录(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等附件
4、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意见书(内部获取)
5、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及其附件
6、房屋实测报告书原件、实测数据电子版(floor格式、带坐标的幢面图、报表电子版)
7、门牌号码证明信(到户室)
8、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
9、权籍调查表(现场获取)
收费标准:
工业项目免收登记费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套(件)80元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套(件)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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