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房(地)即发证
服 务 手 册
发布日期:2021-05-07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设定依据: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推广“交房(地)即发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济自资规发【2020】46号)。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邹城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邹城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济宁银保监分局邹城监管组、邹城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协同推进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房(地)即发证”实施方案的通知》(邹自资规发【2020】23号)

申报条件:

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意见书》。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笔录(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等附件

4、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意见书(内部获取)

5、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及其附件

6、房屋实测报告书原件、实测数据电子版(floor格式、带坐标的幢面图、报表电子版)

7、门牌号码证明信(到户室)

8、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

9、权籍调查表(现场获取)

收费标准:

工业项目免收登记费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套(件)80元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套(件)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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