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54XU/2021-03083 分        类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1-06-27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压煤村庄搬迁的议案》的议案(第28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6-27 发布日期:2021-06-27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赵玉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压煤村庄搬迁的议案》的议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压煤村庄搬迁的议案》也是我市近年来高度关注的一项工作。邹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压煤村庄搬迁工作,历年来把支持驻邹煤炭企业作为我市一项重点工作,相继成立支持兖矿集团发展办公室、服务保障驻邹国有企业发展专班,建立高层对接机制,不断加大支持、服务和保障工作,实现地企合作共赢、融合发展。

一、强化领导,确保搬迁积极推进

把压煤村庄搬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确保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地企双方成立了市分管领导、兖州煤业分管为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六村一区”压煤村庄搬迁工作专班,明确节点,细化搬迁任务,压紧压实部门、企业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企业主导、部门齐抓的压煤搬迁工作机制。专班负责对压煤村庄搬迁全面指挥,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现场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各有关镇街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形成上下一致、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市压煤村庄搬迁积极稳妥推进。

二、狠抓落实,确保企业生产接续

为保障兖州煤业持续发展,释放煤炭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经地企双方协商后,市委市政府为推动企业发展,启动了鲍家厂村应急避险安置工作。

1、完成避险安置。在鲍家厂村房屋丈量签字确认后,分别召开了村两委会、村全体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庄实施整村搬迁,讨论通过新村选址、临时安置补偿等原则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于2020年12月30日签订了临时安置补偿协议,启动了临时过渡安置。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高位推动,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一线,现场召开会议,太平镇在坚持积极稳妥,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利用40天的时间,全部完成了鲍家厂村223户、291处房屋拆除任务,确保了鲍店煤矿生产接续。

2、规范建设程序。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经多次论证、研讨,编制了《搬迁项目申请报告》,本着“先急后缓”原则,启动了鲍厂村搬迁,目前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正积极与上级部门协商统筹解决。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步工作,将继续按照省、济宁市要求,继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加快压煤搬迁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加快推进鲍厂村新村建设,争取尽快推动鲍厂新村土地指标落实,保障矿区群众生活稳定,企业生产接续。


  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7日 


签发人:陈伟

联系人:韩来昌

联系电话:0537-5265277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