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883788488573T/2021-03448 | 分 类 |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28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A)类
邹行审议字〔2021〕第1号
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姚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审批局根据自身职能,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城市规模快速扩容和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社区配套设施需求日益增长,近年来,我市加强规范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各单位各部门相互支撑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一、落实国家相关政策
我局负责根据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及设计要求、《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相关规范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方案审查通过且项目相关材料齐全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进一步强化审批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及设计要求、《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作,在报建图中注明面积和具体位置,明确由开发商同步建设,以确保社区配套设施实施到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卫健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批后管理工作,
三、严把竣工规划核实关口
关于竣工验收环节,积极对接建设项目批后规划监管部门,对项目配建的社区配套设施用房未按照规划审批要求建设或建设未完工的项目一律不予竣工规划核实验收。
提案里提到建立健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问题,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我局将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项目审批工作,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6月28日
签发人:郭目营
联系人:刘庆
联系电话:5296009、1596571874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重大决策推进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