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1666X3/2021-03017 | 分 类 |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29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平庆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严查清理学校周边超市和流动摊点垃圾食品的建议》(第77号议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提到严厉查处清理学校周边超市和流动摊点垃圾食品的安全隐患问题,分析了问题的根源和危害,同时,对如何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涉及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政府关心、学生家长关切、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更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持续不懈的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规范、整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提升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系数和食品经营管理整体水平,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实施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铺网格化监管。建立市县所三级校园食品销售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网格员。各监管所对辖区内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面检查。列出辖区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者监管工作台账,及时更新经营者基本信息、监管人员信息及监管动态信息,实施网格化监管。目前邹城市辖区内共90家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其中校园内食品销售者4家,校园外食品销售者86家。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网格34个,网格监管员57名,网格监管员全覆盖,网格监管员公示上墙57名。
二是实施校园周边食品规范经营和监管规范。依据法律、法规和日常监督检查等要求,规范监督检查。使用食品销售环节通用的检查表格《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结果记录表》,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专门印制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承诺书》、《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集中监督检查要点表》对校园周边开展监督检查。以经营资质、经营条件、食品标签质量状况、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管理、经营过程控制等要求为基本内容,规范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行为,监督校园周边食品规范化经营。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检查结果经营者店内公示。建立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动态监管台账,每月更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台账。对90家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完成风险分级评定,全部列为D级,加大监管力度。
三是实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辅导员制度。联合教育部门,以监管网格为基础,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兼任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辅导员”。指导、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落实食品安全教育工作,配合完成校园食品安全教育课程。协调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定期通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和监管信息。目前聘任81名食品安全辅导员。
四是实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制度。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行动,邀请热心家长、老师、媒体记者、志愿者等参加,利用“吹哨人”、“随手拍”等方式,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监管部门对反映的问题核查落实,依托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信息沟通网络,反馈信息核实情况和处置信息,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消费信心。目前聘任社会各界人士10人为食品安全啄木鸟。定期联系啄木鸟汇总反馈信息。
五是推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承诺制度。以落实食品销售规范为主要内容,引导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自我承诺、履行承诺。在经营场所门面、收银处、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承诺内容、承诺人等信息,将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作为分类分级、日常检查内容,跟进督促落实。目前已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实施警示制、承诺制覆盖率100%,在经营者店内张贴警示宣传画,摆放座签。统一印制发放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承诺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消费警示彩页等宣传材料。
六是推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风险警示制度。引导校园周边经营者销售健康、营养、安全的“绿色食品”,不卖或者少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和碳酸饮料等含糖饮料,在食品经营场所门面、收银处等显著位置、食品销售区设置“过量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有害健康”等警示标示,提示学生认知危害,合理消费。
七是推行校园智慧监管码。树立“公示即监管”理念,建立校园智慧监管码平台。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录入校园智慧监管平台。及时更新监管信息。要求学校门口公示校园智慧监管码,实现“一校一码”。校园周边经营者店内张贴校园智慧监管码方便公众扫码查询。
今年以来,我局排查学校有无校园内食品经营者,排查率达100%。截至今日,发放张贴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宣传单200余份,张贴“三高”食品警示宣传页100余份,签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承诺书90份,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
经过近几年的规范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取得较好成果。虽然我们全体同志为保障师生食品安全作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距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就全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体来看,持续保持食品经营者规范的任务相当艰巨,还存有问题和不足。少数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责任意识不强,自律意识淡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品索证索票不齐全等问题。作为公众期望值高、关注度高的学生食品安全问题,不是一个部门的努力能够解决的,需要像您一样的更多的人来监督食品安全、来关注食品安全,可以说“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促进社会共治是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而学生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包括政府、监管部门、职能部门、学校、社会组织乃至社会成员个人,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学生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完善社会管理手段,形成社会共管共治的治理体系。
下步工作我局将在巩固前段时间工作的基础上,全力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抓好专项整治。针对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鲜肉及其制品、豆制品、乳制品、饮料等专项整治,强化重大节会食品安全监管,坚持月月有行动,依照食品类别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向常态化。二是抓好大案要案查处。进一步健全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抽检与行政监督、行政执法与司法究责的衔接,强化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侦办、查处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彻查严办危害食品安全的大案、要案,集中解决损害师生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抓好工作机制建设。切实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监督监督者”的作用,健全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约谈制度、领导联点制度,加强对各级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