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60915/2021-03025 | 分 类 | 执法主体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13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机构全称 | 机构性质 | 经费来源 | 队伍编制状况 | 主体类别 | 执法职责和权限 | 法定代表人 | 单位地址 | 投诉举报电话 |
邹城市 水务局 | 行政机关 | 财政全额拨款 | 行政、事业编制 | 职权执法 | (一)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水法治建设工作,起草水利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水利政策,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规划,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水务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参与对水务改革发展成效的考核;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市级水务资金和水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务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工作。 (四)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规划并实施;负责用水总量控制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道、湖泊以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八)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指导水土流失监测工作,负责水土流失和预报和公告工作;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的监管;牵头做好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工作的政策;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水利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登记核减、扶持资金发放及扶持项目建设管理;负责水利移民政策宣传、移民培训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拟订和实施三峡工程库区移民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移民工作有关事宜。 (十一)负责组织查处全市重大涉水违法违规事件,调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二)负责全市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拟订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水务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导水务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指导重要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本行业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 | 唐启征 | 邹城市聚贤大厦5楼 | 0537-5313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