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申办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5 信息来源:市教育和体育局

为进一步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承接比赛,根据邹城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关要求,现将邹城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相关比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办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赛事概况

本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设置单项比赛为篮球联赛、羽毛球比赛、网球比赛、象棋比赛、武术比赛(含太极拳、健身气功)、跆拳道比赛、飞镖比赛、钓鱼比赛。

拟定于2021年7-11月在邹城市举办。

二、赛事支持

1、技术支持

由赛事承办单位负责组织裁判员执裁比赛。

2、资金支持

由服务购买方提供本次比赛基本费用。(主要包括赛事场地费、安保费、裁判员劳务费及服装费、误餐费、交通费、氛围营造、秩序册、成绩册、证书印刷费等)。

三、申办单位范围及资质要求

申请办赛主体包括: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有关资质要求如下:

1、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账户,具有规范的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3、在申办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安全责任事件,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

4、在最近五年内,独立承接过各级体育赛事并圆满完成承办工作。

5、具备较强的赛事组织策划能力和市场开发能力。

四、具体要求

申办单位具备或可提供比赛所需的场地、器材、裁判及运行团队、安全保障等资源。具体要求如下:

(一)比赛场地

需具备所承办比赛所需的场地,具体以实际比赛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二)赛场环境

1、赛场分比赛区和非比赛区。场内要求在合适的位置设立比赛颁奖区域和标示背景板,放置适当的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设立音响系统。

2、赛场附近需配有卫生间、检录区、医务区、运动员休息处、成绩公告栏等。

3、入口处应设置电子测温门或手持测温枪,疫情防控物质储备充实。

(三)竞赛器材

根据具体比赛项目确定。

(四)保障措施

严格落实“一赛四案”(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

五、材料申报

1、申报。有申办意向的单位须向邹城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递交书面申报承办报告和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其中承办报告主要说明本单位资质及项目总体组织设想,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主要依据本公告第四款所列要求,逐一陈述本单位落实措施。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应的证明支撑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2、修改或撤回。材料提报后,有重大情况变动的,可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重新提报材料;也可书面通知邹城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撤回申报材料。

3、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7月19日。

4、申报材料报送地址:邹城市峄山北路1398号体育公园办公室(篮球场西体育训练中心二楼),联系人:贾涛,联系电话:13792370698,邮箱:zcstygy@163.com。

六、评审程序及标准

1、评审程序。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由评审小组查阅申报材料,听取申报单位汇报,进行综合评分,并对符合承接标准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然后采取集中磋商的方式,评审小组集中与申报单位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可以多轮次进行。若申报单位只有一家的项目,进行单一来源磋商,根据主办方提出的承办条件进行商议确定。若无申报单位的项目,则取消向社会招标,由主办单位另行研究确定。

2、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员从市教体局和场馆管理服务中心 抽调至少3人组成。

3、评分办法。评审小组主要依据申办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磋商效果及对本项目申办公告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

4、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七、磋商安排

时间:7月22日

地点:邹城市峄山北路1398号体育公园办公室(篮球场西体育训练中院内南办公楼二楼)

八、公示及签约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对中标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将签订委托承办合同。

九、市场开发

赛事市场开发事宜由中标单位与邹城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协商组织,所得资金物资优先补贴赛事运行。

十、补充说明

申报日期截止后,递交申报文件或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不足三家时,视情况采取继续进行谈判采购,或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十一、赛事监督及评估

赛事监督工作由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群众体育科负责,委派赛事监管员1名,代表主办单位对赛事的筹备、组织和运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估工作。

十二、本公告由邹城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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