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事项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1-07-15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申请条件
1.贫困家庭子女;
2.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
5.登记失业人员;
6.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要求 |
1 | 邹城市享受补贴申请表 | 原件 | |
2 | 申请培训费用补贴报告 | 原件 | |
3 | 职业培训补贴代领申请表 | 原件 | |
4 | 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 | 原件 | |
5
| 培训前及培训后就业、社保信息查询清晰截图 | 原件 | |
6
| 济宁市职业培训报名登记表 | 原件 | |
7 | 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 复印件 | |
8 | 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 原件 | |
9 |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 复印件 |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四、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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