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1-08-05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事项名称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二、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法》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邹城市社保局,邹城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0号窗口

四、办理条件

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且退休时间不满十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发生死亡

五、申请材料

火化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存在夫妻、子女、父母关系的证明信

六、基本流程

提供上述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填写相关表格,核算死亡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费用。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提交申报材料1个月之后由银行代为发放。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邹城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0号窗口

2.电话咨询:0537-5299679

十、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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