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1-08-05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事项名称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二、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法》。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邹城市社保局,邹城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0号窗口。
四、办理条件
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且退休时间不满十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发生死亡。
五、申请材料
火化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存在夫妻、子女、父母关系的证明信。
六、基本流程
提供上述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填写相关表格,核算死亡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费用。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提交申报材料1个月之后由银行代为发放。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邹城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0号窗口。
2.电话咨询:0537-5299679
十、其它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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