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通过完善智能化监管系统、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靠前服务解决企业难题,不断推进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信息化监管系统。积极推进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有1个综合监管平台、5个行业监管平台和16个镇街监管平台,共接入各类污染源企业170余家,各类自动监测站点260余个,基本实现对企业的精准化、智能化监管。
二是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依法依规将环境违法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以及其它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截至目前,已有80余家企业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三是靠前服务解决企业难题。重视并解决好企业对环境监管的合理诉求,当好企业深度治理的“指导员”。深化环评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今年以来已通过环评审批项目38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优化污染物处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共计现场帮扶指导企业解决环境问题40余次。
为更加有效应对环境突发事件,进一步筑牢环境安全防线,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通过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强化风险管控能力、排查整治环境风险,切实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一是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工作组、镇街应急机构组成的应急指挥体系,编制《邹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系列应急预案,划分四级突发环境事件预警,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职责、联络方式等内容。
二是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能力。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批新建项目,从源头上降低环境风险。同时,将144家重点涉危单位纳入省、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实现动态管理与定期更新,建立环境风险等级台账,实施差异化分级监督管理,分类采取措施降低区域环境风险。
三是推进环境风险企业排查整治。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全市涉废单位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安全隐患,严格依法处罚并责令整改。今年以来,共排查企业131家,发现并整改问题4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