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1-04961 分        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09
文        号 邹政办字〔2021〕37号 废止日期 2024-1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失效
【已废止】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邹城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邹城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长期设置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组      长:杜庆节    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一副组长:栾  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吴  婧    副市长

                  田  野    副市长

成      员:邢凡文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伟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俊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志新    市公安局政委

李福亮    市民政局局长

张  亮    市财政局局长

王永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  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晓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启征    市水务局局长

张  弘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广兵    市商务局局长

梁  超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  峰    市应急局局长

郭目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李永鸿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傅  辉    市地震监测中心主任

张兴涓    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平安邹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负责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工作,邢凡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张峰、梁超、徐志新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按职责组织拟订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对领导小组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工作按照职责分别由市应急局的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市卫生健康局的市卫生应急办公室(邹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承担。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PDF版:邹政办字〔2021〕37号关于成立邹城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pdf

Word版:邹政办字〔2021〕37号关于成立邹城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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