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1666X3/2022-00175 | 分 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17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王守香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煤炭销售经营活动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17
发布日期:2022-01-17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公示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救济渠道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公示时间 |
邹市监处罚 | 王守香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煤炭销售经营活动案 |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煤炭销售经营活动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 王守香 | **************2338 | 王守香 | 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元整(¥200.00元); | 2022年1月17日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不涉及产品 |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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