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611P/2022-00247 | 分 类 | 项目环评和验收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1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兽药制剂扩产项目、山东朗恒化学有限公司生产车间(1)、干燥车间技改项目、山东省善元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善元果蔬休闲营养食品精深加工项目、山东博诚电气有限公司智能变频永磁直驱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兽药制剂扩产项目 | 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兽药制剂扩产项目总投资4837.7万元,选址于山东邹城太平镇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内。项目利用山东鲁抗生物医药制造有限公司608车间盐霉素湿法制粒项目原有厂房,以替米考星、微晶纤维素、玉米淀粉、乳胶液等为原料,经投料、混合、制软材、制粒、干燥、筛分、包衣、筛分、混合、分装等工序,年产1200吨20%包衣替米考星预混剂;以磷酸泰乐菌素水溶液、重质碳酸钙等为原料,经投料、制粒干燥、筛分、混合、分装等工序,年产600吨8.8%磷酸泰乐菌素预混剂;以氟苯尼考、倍他环糊精等为原料,经投料、包合、喷干、混合、分装等工序年产1200吨20%水溶性氟苯尼考;以磷酸泰乐菌素、无水葡萄糖等为原料,经投料、混合、分装等工序,年产2000吨10%磷酸泰乐菌素粉剂。 | 一、预混剂(20%包衣替米考星、8.8%磷酸泰乐菌素)干燥工序粉尘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28)排放;20%包衣替米考星预混剂包衣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29)排放;20%水溶性氟苯尼考粉喷干工序粉尘通过旋风收尘+水幕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30)排放;预混剂(20%包衣替米考星、8.8%磷酸泰乐菌素)、20%水溶性氟苯尼考、10%磷酸泰乐菌素粉剂三类产品的投料、分装、筛分、混合等工序粉尘,通过车间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31)排放;无组织粉尘、臭气加强车间换风。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水幕除尘器废水排入车间集水池收集后与生活废水经污水管道送鲁抗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二期)与厂区其他废水进行混合处理,处理后送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及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滤筒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材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触粉内包装袋、污粉、废布袋、废滤芯、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生产过程中若产生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2 | 山东朗恒化学有限公司生产车间(1)、干燥车间技改项目 | 济宁恒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邹城工业园区荣信路中段(公司现有厂区内)。对生产车间(1)、干燥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将生产车间(1)已建成的10台(套)金属法乙醇钠生产设施改造为1000吨/年叔丁醇钠生产设施,将干燥车间内已建成的10台(套)甲醇钾生产设施改造为2000吨/年叔戊醇钠生产设施,依托现有车间、反应釜、废气处理及公辅设施等。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1.43%。项目建成后,年产叔丁醇钠1000吨、叔戊醇钠2000吨。 | (一)企业必须加大对工艺废气的治理力度,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叔戊醇钠反应废气经二级水冷凝处理后,经15m高空排气筒放空;干燥废气采用二级水冷凝后,汇总与车间其他装置废气再经车间一级冷水冷凝+水吸收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排放。 叔丁醇钠反应废气经二级水冷凝处理后,经15m高空排气筒放空;干燥废气采用二级水冷凝后,汇总与车间其他装置废气再经车间一级冷水冷凝+水吸收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3)排放。 加大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治理力度。项目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区无组织废气。装置中产生的挥发性 物料均采用密闭输送方式,投料时尽量缩短投料时间;对生产设备和管线进行定期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包装时采用密封夹固定包装袋和釜底放料管,减少粉尘外溢;厂区周边进行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 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本项目不增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循环冷却水采用蒸汽冷凝水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噪声源釆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加强各类固废的贮存、运输和处置等全过程环境管理。废包装袋(桶)在厂区内按危废管理,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气处理装置的吸收废液经专用管道送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补充碳源综合利用。 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应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3 | 山东善元果蔬休闲营养食品精深加工项目 | 济宁恒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山东省善元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善元果蔬休闲营养食品精深加工项目总投资20600万元,选址于邹城市石墙镇凫驿路888号。项目为新建项目,以水果脆片为主要原料,经清洗、漂汤、冷冻、人工挑选、VF脱水、脱油、调味包装等工艺,年生产VF(低温真空油炸)脱水类食品10吨。以蔬菜脆片为主要原料,经清洗、漂汤、冷冻、人工挑选、FD(真空冷冻干燥)、脱油、调味包装等工艺,年生产VF(低温真空油炸)脱水类140吨。以食用菌干制品、烘炒核桃为主要原料,经人工挑选、烘干、包装等工艺年生产加工烘干类食品70吨。以杂粮、水果干制品、蔬菜干制品、坚果食品及炒货制品、代用茶、蜜饯为主要原料,经人工挑选、调味、烘干、包装工艺,年生产混合分装食品180吨。 |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本项目天然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VF(低温真空油炸)脱水工序采用低温真空VF(低温真空油炸)脱水新技术,微量油气经冷凝器冷凝后,经高压静电型油烟净化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对非密闭设备和设施采用加盖密闭的方式进行废气收集;对密闭污水处理设备在设备排气口进行废气收集。废气收集后送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建设废气处理装置一套,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5000m3/h,废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外排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要求,同时应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果蔬清洗漂烫废水、真空VF(低温真空油炸)脱水工序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含盐废水、锅炉定期排水、生活污水(废水量共计17.8m³/d)。经污新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30m³/d)物化预处理(微滤机+沉砂池+调节池+絮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法+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由邹城市石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接收。 项目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及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同时满足总量控制管理指标。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对生产车间、固废暂存场所、废水的收集及输送系统等采取严格的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本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养殖场;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油桶由厂家回收利用;VF(低温真空油炸)脱水设备废油脂、废油渣委托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置;隔油池废油脂委托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置;纯水制备反渗透膜每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产过程中若产生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4 | 山东博诚电气有限公司智能变频永磁直驱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山东蓝桥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博诚电气有限公司智能变频永磁直驱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选址于邹城中心工业园西外环路5167号,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020-370883-35-03-105451。项目以外购钢板、钢管、铝型材为原料,经下料、焊接、退火、喷砂、磷化、喷漆、组装等工序生产壳体;以自产壳体及外购配件为原料,经过组装、实验等工序生产变频器;以自产壳体及外购钣金、硅钢片、轴承等为原料,经焊接、浸漆、喷漆、装配、抛光、实验等工序生产永磁电机。建成后年产变频器300套、永磁电机300台。 | 一、项目下料、打磨、壳体抛光等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收尘,焊接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喷砂工序在密闭喷砂机内进行,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VPI浸漆设备/烘箱均为封闭式,且位于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调漆、喷漆、晾干在封闭式喷漆房内进行。浸漆/烘干/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抽气系统收集,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3)排放。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表3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应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生活污水、壳体水压试验废水和变频器测试冷却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及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同时满足总量控制管理指标。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焊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下脚料、除尘器收尘等回收外售; 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机油、废磷化膏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废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产过程中若产生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