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邹城市金山大道666号财经大厦12楼,联系电话:0537-534477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网站(“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网站集约在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是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平台。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0条,其中:通过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572条(政务公开栏目和部门网站栏目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5条,其中通过“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0条,通过“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5条。其他向上级部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台提交的调研、问题分析及解决、新闻报道等信息593条。
2021年,我局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进一步梳理,对所负责的政务公开各项指标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一是抓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共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11条、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75条、征地公告14条、征地批准文件14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抓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及时公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土地供应计划和结果3条、出让公告25条、成交公示23条,确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透明。三是抓好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预算及2020年决算,其中部门预决算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细化了公开内容,全部公开至项级科目,“三公”经费预算详细公开总额和分项数额,2021年主动公开相关信息4条。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和监督途径,并公开流程图和联系方式,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结果,2021年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1条。五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工作原则,规范解读形式内容,每个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都配套至少一种解读,2021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性文件8件。参与政风行风热线3次,就重大政策文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不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立案、转办和归档工作,推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4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3%。
2.申请内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土地利用、小区规划、不动产登记等方面。
3.申请处理情况:2021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9件,其中结转上年5件,按时答复率100%。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34件,占34%;部分公开18件,占18%;不予公开5件,占5.1%;无法提供41件,占42%;其他处理1件,占1%。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编辑、初审、终审三级审核环节。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归档保存原始公开材料,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我局主要通过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和部门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在政务公开栏目中,根据《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主要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文件解读、规划计划、财务信息、应急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信息、矿业权出让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行政执法信息等信息。部门网站主要公开我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不动产公告、法规政策宣传、主题宣传等信息。二是统筹推进“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与部门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在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重要通知、新闻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特别是近年来注重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辟宣传新途径,宣传效果显著。2021年,“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增加办理进度查询、网上预约、表单下载等各类功能模块,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理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21年,根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情况,我局成立了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印发了《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计划》、《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等文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有序进行。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梳理《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各类信息公开的时限、渠道和内容要求。三是切实抓好队伍培训。积极参加邹城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定期对各科室、单位业务骨干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0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28,1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4 | 1 | 9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3 | 1 | 3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8 | 1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1 | 4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 | 1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有些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统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缺乏通过鲜活生动的视频、图文形式发布的政府信息。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措施努力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培训频次,扩大培训范围,使工作人员树立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的意识。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增加通过视频、图文形式发布的政府信息,为群众提供更加直观、简明、易懂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接收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2件(其中承办23件,协办9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答复,办结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度100%。其中,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4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14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9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9件。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已在邹城政务网“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三)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情况。扩宽发布平台建设,多措并举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在“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重要通知、新闻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特别是近年来利用微信公众号的便利,转发市级以上媒体有关自然资源领域最新文件,方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各项最新政策。二是在我局官方网站上,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法规、典型经验、亮点工作,坚持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实时更新,并确保信息真实、严谨规范。三是政风行风热线,今年以来,多次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介绍相关政策,回答群众提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附件: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