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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o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邹城市欧兰路777号聚贤大厦,联系电话:0537-529011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积极公开涉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维护、建设管理等城市管理职能产生的政府信息(按《条例》和有关保密制度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9条,以为公众了解局政务信息提供便利。其中:规范性文件1件,文件解读、财政预决算、议案、提案、行政执法等信息合计205条,通知公告9条,工作动态信息5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执行《条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深入研究《条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在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通过图文或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更新公布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效,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我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及业务培训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建设、监督保障、公开形式多样化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公开流程的完善、公开内容的质量上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将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继续严格贯彻《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及时有效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政务公开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和重新梳理,进一步完善公开流程,二是学习先进单位的优秀案例,以便民为原则,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1年,我局共承办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1件,建议3件,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13件,其中主办15件,协办2件,均已按时按要求办理完毕,走访率,面复率,满意率达100%。

(三)我局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便民原则,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效。


附件: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链接:【图文解读】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