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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2021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联系(地址:平阳东路277号钜鑫大厦5楼,联系电话:0537-529282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以政务公开网站为主阵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在通过网站主动公开的同时,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公报和环保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对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及环境信访情况等进行通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2021年,通过政务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6条,其中环评项目和验收信息45条,行政处罚信息95条,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信息54条,通知公告信息43条,机构职能信息21条,工作动态44条,其他信息4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6000余条;通过微信公开信息41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多次利用局务会、“大讲堂”学习会等机会,培养公开意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二是认真落实保密规定。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把关,不断完善三级信息发布的审查制度。三是制定管理制度。明确专人成立工作组,专司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开信息记录台账,及时发布、更新及撤销相关信息,做好日常维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在现有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环境监测公开条目基础上,新增声环境监测质量公开条目,推进提升“立体化”环境监测数据公开水平。全年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共64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不断强化监管,建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业务科长任副组长、科室人员任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策把控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专业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1

5

0

0

0

0

0

1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新增加了公开条目,并不断提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使用效能,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主要为:信息公开时效性有所欠缺和政策解读能力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培训教育力度,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不延期。提高政策解读水平,创新思想,培养多角度解读能力,真正做到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最新的政策向群众和社会展示出、讲解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申请,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1年,我局未收到人大议案,收到政协提案1项,“关于下发停工令、一级响应等通知的几点建议”(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9号提案)。该政协提案已按时回复办结,已在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图文解读】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