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建设法治邹城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市发展改革局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工作已顺利完成,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发改机关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法制观念、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打造法治建设模范机关,深入学习《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持续提升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把全面依法治国各项要求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提高履职用权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做到学以致用、学普结合,将学法、用法、普法落实到发改工作中去,形成依法行政、崇法求实、学法普法、追求卓越的法治宣传教育风气,着力推动市发展改革局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完成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开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宪法教育,着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内容和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加强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落实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普法活动。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等各项宣传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将宪法宣传与社区双报到、“民意5来听”等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将宪法精神内化为自觉观念、外化为自觉行动。
(三)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发展改革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让民法典走到党员干部身边、走进党员干部心里。
(四)全面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强化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党章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党章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严格落实各项普法工作。“八五”普法期间,市发展改革局将按照我市普法规划要求,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围绕对外开放和促进投资,大力宣传《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等;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围绕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宣传《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宣传《国家安全法》、《煤炭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等。同时,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人员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要求的普法宣传资料。
(六)扎实做好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济宁市颁布施行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带头学习、遵守、执行和运用地方性法规,将地方性法规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应知应会内容,同时认真组织局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持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质。
三、实施步骤
按照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实施步骤,市发展改革局“八五”普法工作从2021年开始实施,2023年开展中期检查验收,2025年实施完成,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至2022年初)。认真制定市发展改革局“八五”普法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目标任务及分工方案。及时将“八五”普法规划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分解年度重点普法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积极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推进成果转化,努力创先争优,争创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各项荣誉。
四、组织保障和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守法工作,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平安建设、文明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职责,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协助解决工作中的法律相关问题。
(二)强化基层基础。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着力从制度、机制、人员、经费等方面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局综合科牵头,配备普法工作人员4人(含专职普法人员2名),各业务科室积极配合,形成全面高效的普法执行机构。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对普法工作专职人员的系统培训,足额保障普法宣传所需经费。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提升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开展法律宣传,确保普法工作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