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2-06721 | 分 类 | 执行落实情况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0-05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第22项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三季度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2-10-05
发布日期:2022-10-05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序号 | 承诺事项 | 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责任单位 | 一季度落实情况 | 二季度落实情况 | 三季度落实情况 |
22 | 严格管控“非粮化”,新建高标准农田21万亩,确保粮食种植面积达到104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47万吨以上。年内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8家、市级以上示范社60家、示范场25家。 | 12月底 | 刘君妮 | 市农业农村局 | 1.扎实开展“科技壮苗”活动。抽调21名专业骨干组成7个技术服务指导小组扎实开展了“科技壮苗”活动,立足“早”、抓好“促”、强化“防”,针对性制定麦田管理方案,切实促进弱苗转化升级。2.加强重点龙头企业培育,邀请上市专家到友和生物、金鹏食品等企业进行调研指导,帮助企业加快发展。3.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做好2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工作,3月初获得升级项目批复计划。4.制定2022年示范主体评选办法和通知,组织开展县级示范社、示范场、示范组织评选活动,共评定县级示范社示范场28家。 | 1.强化粮食安全责任落实。细化分解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镇(街)粮食生产任务,并对夏粮面积减少的镇街下发警示函;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制定《小麦中后期技术管理意见》、《“三夏”生产技术意见》,指导镇街做好“三夏”生产工作。2.组织开展龙头企业监测调查,筛选11家企业纳入济宁市乡村振兴产业攀登计划,重点包保帮扶。3.完成2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4.协调相关部门做好2022年度省级示范社示范场审核、推荐上报工作;落实中央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制定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实施方案。 | 1.强化粮食安全责任落实。细化分解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镇(街)粮食生产任务,并对夏粮面积减少的镇街下发警示函;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制定《小麦中后期技术管理意见》、《“三夏”生产技术意见》,指导镇街做好“三夏”生产工作。2.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第九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企业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3.完成2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项目的市级评审工作。4.组织镇街和行业管理部门对所辖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项目,并对项目现场查验,进行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