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日期:2022-11-10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事项名称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邹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11号)
四、受理条件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求职创业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事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和省教育厅茯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照材料。核对不通过的,上传证照材料。通过网络核验及证照材料核对无误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
(二)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持本人身份证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当地扶贫主管部门核对贫困人员个人信息和就业情况,核对无误的,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贫困劳动力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电话
0537-521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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