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撂荒地”千亩良田擘画乡村振兴新画卷——邹城市香城镇苗马村千亩良田种植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11-29 信息来源:香城镇

土地要素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撂荒问题,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今年以来,邹城市香城镇在遏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等方面持续发力,发动各方力量,引进专业资源,激活内生动力,以苗马村为试点,通过合作社集中流转经营的方式,整合全村土地资源1389亩,走上机械化、规模化种植之路,真正实现让抛荒耕地活起来、产业发展旺起来、群众增收富起来,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党建引领,共商共议聚合力。苗马村属于丘陵地区,水土资源丰富,人均耕地1.5亩左右,为传统小麦、玉米、地瓜的主产区。近几年,随着大量青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不少田地撂荒。为促进乡村发展,切实保障群众的“粮袋子”,香城镇党委从村级党组织建设入手,持续加强对于合作社相关理论知识学习,深化党员干部对于支部领办合作社成立必要性的认识,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积极推进土地整治行动。2021年6月,在全面征求支部党员、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成立苗马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把村民应摊到的土地、往年由村集体发包出去的土地、村内所有坑边河坝等一切属于村集体资源全部重新整合,交由合作社集中经营,按照每户每人每年1000元的保底政策给村民分红,实现“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同时,合作社先期贷款300余万元,用于整村土地平整、配套农业生产设施建设,购置收割机、拖拉机等大型农用机械,根治了存在多年的耕地撂荒、分散经营效率低下等难题,村民积极性大大提高,自发清除农田内杨树、果树2.5万余棵,人均耕地数量达到2.1亩。

二是定准产业,应种尽种获丰收。为发挥土地最大经济效益,激发产业发展潜力,香城镇党委政府引导苗马村建立“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生产模式,既要发展好玉米、小麦第一产业,又要解决特色种植中存在的土地流转、资金缺乏、技术不高等问题,进一步推进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2022年上半年,苗马村主动与农业龙头企业淄博禾丰种子有限公司合作,打造“吨半田”高标准良田建设项目,种植小麦535亩,高端番薯610余亩,发展脱毒地瓜苗大棚13个,通过积极与涉农部门、科研院所、专业销售公司对接,产品销往上海、香港等地,预计年底合作社收入达到300余万元,每户分别能够领到3000—8000元的分红,实现了实现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双赢”目标。为更好的帮助扶持合作社发展,今年10月份,香城镇整合中央扶持资金600余万元,用于建设苗马温室大棚20个,计划种植西红柿、黄瓜等反季节蔬菜,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附加值,继续做大做强农特产品,进一步擦亮“苗马品牌”,实现在更多平台、更广范围“动”起来、“走”出去。

三是示范带动,齐心共耕希望田。今年以来,香城镇党委政府根据各村的土地资源优势,科学研判,统筹规划,培育出“苗马模式”、“阳光玫瑰葡萄合作社联盟”、“赵岗土地经理”等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土地整治典型,打造一批乡村振兴“先行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压实村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新要求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违法占用耕地打击力度,拆除各类违法建筑1.8万平方米,查扣私挖盗采车辆53辆,抓捕涉案人员20余人,切实守护了群众的土地安全。今年年初,针对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1348个耕地疑似问题图斑,全面开展细致摸底核查,分门别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20天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复耕面积近9000余亩,全镇耕地保有量达到14.3万亩,其中粮食(地瓜、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8.7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1亿斤以上,全镇土地整治工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及模式,为邹城市助力实现农业增产增收提供了坚实基础。2020—2021年度,香城镇连续被评为“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济宁市耕地保护激励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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