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650XY/2022-06794 分        类 部门(镇街)文件
发布机构 大束镇 成文日期 2022-12-02
文        号 邹大政发〔2022〕41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邹大政发〔2022〕41号关于印发《大束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2 信息来源:大束镇 浏览次数:

为改善我镇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活条件,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有效途径和模式,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实,逐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围绕“最大限度减少农村生活垃圾总量,最大可能实现生活垃圾就地循环资源化利用”的总体目标,初步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管理和运行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鼓励创新。本实施方案为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础执行方案,鼓励各管区、村在此基础上开展更加细化、科学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办法,积极稳妥的推进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统筹兼顾、简便易行。在分类标准、收集方式、处理模式、设备配备上,紧密结合我镇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垃圾成分地域特点,按照方便群众、便于运行的原则推进实施。

(三)政府引导、市场运行。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坚持市场化运作,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运营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投资,激发内生动力。

三、主要任务

(一)确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引导农户按照能否腐烂为标准对生活垃圾进行一次分类,分为“可腐烂的”和“不可腐烂的”两类,环卫保洁员再对“不可腐烂的”垃圾进行二次分类。“可腐烂的”垃圾一般是厨余垃圾、腐烂的瓜果皮核、动物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不包括餐厨垃圾);“不可腐烂的”再分“好卖的”、“不好卖的”和“有毒有害的”三类。“好卖的”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不好卖的”主要包括有价无市的其他垃圾;“有毒有害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过期药品等。

(二)细化农村生活垃圾投放环节。政府向农户发放标准化两格式垃圾桶,垃圾桶分别标注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分别放置两类垃圾。村设置一处可回收垃圾收集点、一处大件垃圾(废旧家具)集中存放点,建议各村找废弃院落,如实在找不到可以设置在村委会,镇政府统一配备“可回收垃圾收集点”、“大件垃圾集中存放点”两个牌子,一个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设置在村垃圾收集点;每处资源化利用站设置“有毒有害”垃圾收集箱和大件垃圾存放处,集中存放。

(三)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可腐烂的”垃圾由专用车辆运送至资源化处理站进行资源化堆肥处理。处理后的产品目前主要用于镇区绿化建设,也可奖励垃圾分类积极的农户用于庄稼种植。“不好卖”的投放到村垃圾中转吊臂箱,由专用车辆运送至镇垃圾中转站纳入“户集、村收、镇中转、市处理”垃圾处理体系,进入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理。“好卖的”(可回收的)垃圾,运输至废品收购点进行销售,或由回收企业(个人)上门回收,农户不要的变卖后归分拣员(转运员)所有。“有毒有害的”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公司进行特殊处理,最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四)完善设施设备充实人员。

1、分类桶配置。每个农户配发1组两格式垃圾分类桶。在正常使用期内发生丢失或损毁的,再配发一套,费用由农户承担。分类垃圾由分拣员入户收集后,分类放置于两个垃圾桶中,再由转运员转运至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站。

2、岗位设置。以现有村环卫保洁员为垃圾分类分拣员,承担垃圾分类任务,报酬在原来工资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量的不同増加一部分工资。分拣员(保洁员)的职责是在农户第一次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分拣员(保洁员)和转运员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分拣员(保洁员)要“进家入户”进行分类收集,做到应收尽收。

根据试点村实际,核定分拣员(保洁员)不同季节可腐烂生活垃圾和可直接填埋生活垃圾最低收集量,收集量与工资发放比例挂钩。分拣员(保洁员)和转运员既要负责环卫保洁和生活垃圾的分类,又要负责垃圾分类的宣传动员。

根据实际情况若干个村配一名转运员,由转运员将分拣员收集的可腐烂垃圾运至资源化利用站。各村明确一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员(从两委班子成员或有文化并热心公益事业的党员群众中产生),负责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的运行和宣传动员,并负责积分兑换奖品,一定数量作废的有毒有害生活用品换新的生活用品(各村庄必须有物质上的奖励,奖励可多可少),各管区明确一名垃圾分类指导员,与村庄设立的管理员一起,具体办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一5月)

1、部署动员。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夯实部门、管区、村、运行企业工作职责。利用赶集赶会、文化旅游等多种形式、活动和载体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2、广泛发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由各行政村村两委成员参加的动员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安排和部署。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牌、横幅、海报及墙体喷绘等在村内张贴,教育引导村民实行垃圾分类,改善村庄环境,牵头组织辖区内学校、企事业单位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学校师生、企事业单位职工带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村级积极行动。各村组织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垃圾分类知识,由农户签订垃圾分类遵规履约承诺书,并纳入村规民约,明确专职管理员,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村两委成员分片联系、党员直接联系农户制度,以网络化管理方式,加强帮助和指导,形成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三级联动机制。

4、开展前期工作。深入基层与干部群众座谈交流,摸实情、解民意,让具体操作过程更接地气;与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交流,通报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筹备情况,通过当面和书面的形式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细则。编制垃圾分类规划,对分类模式、收运方式、处理工艺、运行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进行科学安排、系统总结。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2年6月一9月)

9月底前,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减量化全覆盖。

(三)试点总结阶段(2022年10月-12月底)

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工作纳入常态化运行和日常监督考核。总结工作经验,建立财政有能力承受、农民有兴趣参与、企业有效益运行、持续有机制保障的管理体系。

五、责任分工

(一)镇村镇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的综合协调,做好进度督导及相关验收工作。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方案,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工作,对考核结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研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运行机制;结合镇环境卫生考核制度,对全镇各村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二)镇财政所。负责统筹各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花钱买服务和分类处理奖补机制。对接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下拨情况。核定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奖补资金拨付标准。

(三)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确定运营公司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国土所。优先保障农村垃圾分类试点设施建设和可直接填埋垃圾的处置场所用地。

(五)镇美丽乡村办、林业站。负责在镇区绿化、林地等优先购买使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站产出的有机肥。

(六)大束教办。开展中小学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知识进课堂活动,通过知识讲解、实践教学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中小学生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七)镇农技站。负责提供相关涉农数据,对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站产生的有机肥进行推广使用。

(八)镇文化站。在开展的惠民文化项目中,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及重要性。

(九)镇旅游办。通过旅游场所和文旅项目进行宣传,让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深入人心。

(十)镇经贸委。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再生资源的练合利用,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回收农村“不好卖”的生活垃圾,同时引导辖区企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十一)镇妇联。以“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家庭中的独特作用,教育引导妇女做垃圾分类的示范者、参与者。

(十二)镇效能办。会同村镇办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考核。

(十三)各管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抓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可以采取可腐烂垃圾投放量换积分,积分兑换奖品等各种方式,鼓励村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以鼓励通过村规民约或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对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村民制定相应的制约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相关科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管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工作部署、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二)搞好教育培训。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分拣员、管理员进行培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能力,更好地指导村民进行垃圾分类,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农村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增强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幼儿园、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系列活动,以学生带动家长,逐步养成良好的分类投放习惯和环境卫生习惯。

(三)强化联动配合。镇村镇办负责牵头抓总,要主动担当,统筹安排调度。各管区、村要担负起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的主体责任,要按照统一部署和标准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倒逼工作落实。配合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农村垃圾分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健全长效机制。夯实责任和目标任务,实行市场化运作,根据岗位设置标准、设备维护标准等核算垃圾分类、运输、处理日常运行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强化督导考核。将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工作赋予一定的分值纳入对村级年终千分制考核。

出台大束镇农村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监督考核办法,分别对管区、村、物业公司进行考核,以可腐烂垃圾进站量、设备运行时间、用电量、菌种用量、有机肥产量等指标作为考核重点。参考收集村庄的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实际居住人口数量确定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可腐烂垃圾日产量、可直接填埋垃圾日产量,确定相应考核分值。镇里将结合每月度的环境卫生集中考核一并考核垃圾分类工作,各管区、村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分类同步推进,且党员干部带头,要分组、分街道、分胡同包保,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具体负责考核任务的部门,由镇村镇办、效能办承担。

各管区、村庄,要夯实村级党组织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此项工作纳入对村党组织书记的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村级要形成村对分拣员、农户,分拣员对农户,农户对分拣员进行监督的制约机制,充分宣传发动群众,理解支持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工作,确立群众主体地位,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意识,促进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邹大政发〔2022〕41号关于印发《大束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图文解读】大束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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