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2-04593 | 分 类 | 议题解读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3-04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背景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农村交通通达深度和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1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济宁市“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市政府办通知〔2021〕12号)有关要求,2022年起邹城市开展“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到2025年,全市100%区域中心村(社区)、80%以上行政村实现6米以上公路通达。实现行政村通公交、农户通硬化路、农村物流通达率、公路养护率、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县乡公路三级路以上比例达到60%以上,中等路以上比例达到92%以上并保持稳定,全面完成现有四、五类桥梁改造任务,消除等外路、无铺装路面;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好的融合发展样板路,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连贯城乡、快捷通畅、服务优质、安全绿色的农村公路体系,保持邹城“四好农村路”处于全省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第一方阵。
二、主要建设内容
2022年,“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主要实施路网提升、道路通达、通行安全保障、融合发展样板、运输服务升级5大工程,今年计划新建、改建农村公路80公里,道路通达工程150公里,实施养护工程200公里,改造增量危桥5座,实施村道三级及以上安保工程150公里,融合发展样板路80公里,继续开展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邹城市农村公路智慧管养一体化平台。
三、奖补政策
市财政“以奖代补”对项目资金予以支持,路网提升工程按照80元/平方米奖补;道路通达工程按照终验后结算审定价的40%标准予以奖补;通行安全保障工程按照6万元/公里奖补;危桥改造工程由市财政将争取的上级补助资金拨付;安全防护工程由市财政按照终验后结算审定价的45%奖补;融合发展样板工程、运输服务升级工程由市财政列支资金支持。
四、工作措施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由各镇街为主体组织实施。市交通建设指挥部统一运作、集中调度,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计划下达、督导检查、日常调度和复核验收等工作。各镇街设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是加强督导考核。市交通建设指挥部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督导、调度、通报制度,奖先惩后,及时掌握工作进展。采取召开现场会、调度会等形式,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有序快速开展。对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镇街,责令其限期整改,经督导仍未改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未按照计划实施的,将取消奖补资金。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多种媒体深入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和认识政策规定,使市委、市政府惠民政策深入民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建设的热情。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活动,培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营造全面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