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邹城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5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第三次国土调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我市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技术保障,始终把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全图斑调查、应举尽举、实事求是的实施方案,确保了“三调”数据成果质量。调查成果依次通过了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核查,一致认定我市“三调”数据成果真实、准确、可靠,并由自然资源部下发了邹城市最终“三调”成果数据。现将我市“三调”成果主要数据发布如下:

  (一)耕地73578.10公顷(1103671.50亩)。其中,水浇地29427.15公顷(441407.25亩),占39.99%;旱地44150.95公顷(662264.25亩),占60.0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3455.01公顷(651825.15亩),占全市耕地的59.0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8612.58公顷(279188.7亩),占25.3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1047.67公顷(165715.05亩),占15.0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57.45公顷(6861.75亩),占0.6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39公顷(80.85亩),占0.01%。

  (二)种植园用地8028.46公顷(120426.90亩)。其中,果园7197.31公顷(107959.65亩),占89.65%;茶园8.76公顷(131.40亩),占0.11%;其他园地822.39公顷(12335.85亩),占10.24%。

  (三)林地31199.61公顷(467994.15亩)。其中,乔木林地7544公顷(113160亩),占24.18%;竹林地0.39公顷(5.85亩);其他林地23655.22公顷(354828.30亩),占75.82%。

  (四)草地1375.24公顷(20628.6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45.20公顷(678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市只涉及内陆滩涂用地;无沼泽地、沿海滩涂、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848.42公顷(372726.30亩)。其中,城市用地4045.26公顷(60678.9亩),占16.28%;建制镇用地3324.44公顷(49866.6亩),占13.38%;村庄用16240.28公顷(243604.2亩),占65.36%;采矿用地1088.92公顷(16333.8亩),占4.3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49.52公顷(2242.8亩),占0.60%。

  (七)交通运输用地4299.79公顷(64496.85亩)。其中,铁路用地406.11公顷(6091.65亩),占9.44%;轨道交通用地4.15公顷(62.25亩),占0.10%;公路用地1713.48公顷(25702.2亩),占39.85%;农村道路2127.45公顷(31911.75亩),占49.48%;港口码头用地48.6公顷(729亩),占1.1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232.3公顷(138484.5亩)。其中,河流水面1982.71公顷(29740.65亩),占21.48%;水库水面1642.03公顷(24630.45亩),占17.79%;坑塘水面2558.5公顷(38377.5亩),占27.70%;沟渠2473.42公顷(37101.3亩),占26.79%;水工建筑用地575.64公顷(8634.6亩),占6.24%。  

  下一步,要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将其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充分发挥好“三调”在保护耕地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建设高质量富美邹城提供坚实的基础数据支撑。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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