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推行“市场主体集群注册”模式 力促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零门槛”创业
发布日期: 2022-04-21 16:40 信息来源:四川省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

内江市着眼解决小微企业初创时期资金缺、场地限、人员少等“烦恼”,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种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同时纳入集群注册管理,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业就业成本。截至目前,全市在册商务秘书企业30家,共托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2348户,为市场主体节省运营成本4000余万元。

一是通过入户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创业者的困难,认真研究其经营场所、证照变更和注销流程等方面需求,针对普遍反映的创业初期租房难和费时费力费钱等问题,在2019年印发《进一步深化商务秘书企业托管登记改革的实施意见》和2021年出台《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基础上,内江市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成果,于2022年初出台了《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了托管登记的广度和深度,托管市场主体类型从公司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可托管行业类别均有不同程度的扩展,让更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是鼓励有条件的托管机构为集群注册市场主体提供登记注册、年报公示、记账和报税代理,以及投融资、股权并购、企业重组等服务。在改革深化期确定了摆渡人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四川弘智远大科技有限公司等专业商务秘书公司或网络营销平台作为集群市场主体登记试点单位,定期收集报告经营信息及重大活动信息。对集群市场主体的投资主体进行审核,并及时提交变更情况与原因的报告;建立联络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按期归档。对集群市场主体承担核对查验责任,保证其注册信息真实性,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集群市场主体开展依法检查;对集群个体工商户出现异常、违法等情况及时报告等。

三是在全市市场监管队伍中树立“五不让”意识,把每一个与企业和群众接触的点位都当成“窗口”,不说“不行”只说“怎么能行”,营造“时时处处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严格窗口首问责任制、AB岗和限时办结制落实责任,推行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记录、一个回复“四个一”工作法,树好窗口形象。再造企业开办流程,把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转变观念细化为“一般问题会商办、复杂问题现场办、特殊问题支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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