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4117N/2022-01729 | 分 类 |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9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周长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层建筑防火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高层住宅建筑数量多,其消防安全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从近年火灾情况来看,居民住宅火灾在我市占比较大,且火灾起数也在逐年增多。
一、提升市民防火意识和科普火灾逃生知识。
加强住宅小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解决好居民电动车存放充电问题,管控好吸烟人群,拓展消防宣传领域,重视学生的消防教育。为进一步加强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市住建局联合下发了《邹城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邹消〔2021〕4号),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包括开展消防宣传,加强电动车管理,配备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以及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等诸多内容。同时,明确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住宅物业区域内实施消防违法行为,包括占用通道,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以及在通道和出口处使用明火等内容。
下一步,在继续发挥传统的消防宣传形式,如:报刊、电影院、电视、有线广播、闭路电视、标语、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培训、消防展览等的基础上,消防大队通过和市广电中心联合加大消防信息数字化、网络化建设,通过开展全市“亮屏行动”、“网格化”宣传志愿者普及消防知识,“推车行动”、多种途径对市民特别是居住和工作在高层建筑内的市民,科普火灾逃生知识。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的同时,抓紧落实消防网络的建设。青少年群体的消防素质将关系到我国未来的消防事业发展方向,依法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使他们全面发展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下一步,消防大队通过和市教体局联合行动,将消防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整个教学计划,抓好落实。根据不同层次的学校,结合学生的心理和生理情况,结合融知识性、趣味性、可读性的消防教育教材开展针对性的消防知识教育。
二、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高层建筑的检查力度,联合市住建局多次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高层建筑的举报投诉,辖区干部对现场进行查看,并及时回复。大队全年多次联合市住建局开展建筑消防专项检查,督促有问题隐患的单位及时改正,对依法应当处罚的隐患从严处罚;针对举报投诉转办单,大队辖区干部及时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将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反馈给举报人,解决举报人的诉求问题。
下一步、消防大队将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大高层住宅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同时,大队将继续对全市高层建筑进行消防巡查检查行动,针对发现消防隐患,情节较轻的,大队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从严进行行政处罚。
三、配备高层建筑消防救援设备。
全市高层居民住宅小区数量较多,很多高层住宅高度都接近100米,我市现有消防车的确无法抵达。我市现配备举高类消防车4台,包含一台53米登高平台消防车,一台40米登高平台消防车(已超期服役),一台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和一台1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现有车辆装备对我市高层住宅保护能力有限,与我市城市发展不相适应。但特种消防车价格昂贵,后期维护成本费用高,所需资金费用大,建议由市财政局根据我市财政情况确定相关购置计划。
邹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签发人:刁淑君
联系人:张新昕
联系电话:15154773119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