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650XY/2022-03261 | 分 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束镇 | 成文日期 | 2022-06-09 |
文 号 | 邹大发〔2022〕32号 | 废止日期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失效 |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以下简称禁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邹城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落实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实行最严格的农作物禁烧制度和考核问责办法,坚决打好2022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攻坚战,坚决巩固保持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的良好稳定态势。
二、目标任务
镇辖区内全年禁止焚烧秸秆、垃圾、荒草,清理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秸秆、垃圾、荒草,消除焚烧隐患,确保全镇“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出一个火点,不被邹城市及以上各级发现或通报一次”。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建立起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夏季重点时段:5月20日至7月10日;秋季重点时段:9月20 日至11月5日。秋冬季攻坚时段:11月至次年3月底。
三、工作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事关全局,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镇各级各部门既要立足实际,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共同推进。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承担着本村辖区内禁烧工作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为本村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管区负总责。各村要制定具体的禁烧与综合利用措施,明确值班值守人员和应急队伍,田间地块包保责任到人,确保禁烧不出问题。
(二)管区。承担着辖区内禁烧工作主体责任,管区书记为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镇党委政府负总责。管区书记要亲自研究、部署、调度、指挥,全力以赴,靠在一线,加强指导,确保禁烧工作顺利推进。
(三)“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承担着包驻村禁烧工作包保责任,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和百姓家中,宣传禁烧政策及要求,全面参与禁烧工作值班值守,确保完成禁烧任务目标。
(四)科级干部。承担着联系管区、村禁烧工作领导责任,要深入一线督导调度、现场办公、解决问题。要按照秸秆禁烧夜查工作值班要求,带领值班人员做好督导巡查工作。
(五)社会化队伍。镇政府聘任的社会化服务队伍,要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各自管辖区域内的秸秆禁烧工作。
(六)巡查督导组。负责镇级层面的宣传;督导管区、村各项禁烧工作的落实情况,督导“第一书记”(包村干部)到位情况、职责履行情况,督导两支社会化队伍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督导值班夜查工作情况。督导组要随车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指导协助管区、村共同做好应急处理工作。通过不间断巡查等方式,切实发挥督导检查职能,确保禁烧氛围浓厚、人员到岗、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七)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要立足本职,各负其责,全力打好禁烧攻坚战。
党政办:负责秸秆禁烧巡查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有关材料、通报的审核与印发。
农技站、环保站、农环办:负责全镇禁烧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禁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汇总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做好与市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与联络,及时了解情况、把握重点。农技站要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不断提高利用率。环保站要及时掌握了解卫星遥感监测情况。农环办要及时督促村级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纪委、督查考核委:按照有关规定和考核问责办法,对禁烧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起草编发通报。
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对蓄意焚烧秸秆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
农机站、安监站、林业站:农机站要加强对作业农机的管理,对农机手进行作业培训和安全教育。同时做好外来麦收人员和器械的疫情防控工作。安监站、林业站要做好三夏生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教办:组织中小学校,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小手拉大手”活动,营造良好禁烧氛围。
供电所、交管所:供电所负责农田内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件;交管所负责确保禁烧期间道路畅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调整充实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办公室工作力量。健全完善秸秆禁烧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科级干部包管区,管区书记、“第一书记”(包村干部)包村庄,村干部包农户、包地块制度。各管区、村也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小组。
(二)强化舆论宣传。镇政府出动2辆宣传车,由巡查督导组进行全天候宣传,镇村要在主干道路、连村路、村内街道,制作悬挂过街横幅、宣传标语,有条件的要扎制宣传车;各村要在村内张贴由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合下发的禁烧通告;各村要制作巡查袖章和巡查红旗,形成浓厚禁烧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推进综合利用。坚持疏堵结合、以堵促疏、以疏保堵,用足用好各级秸秆综合利用激励政策,全面落实各项新技术、新措施,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过腹还田、堆肥还田等技术,深化秸秆肥料化运用,有条件的村要推广秸秆粉碎压块技术,对小麦、玉米秸秆进行压块处理。各管区、村要结合实际,抓好综合利用和示范带动。
五、奖惩兑现
(一)责任追究
1、对科级干部、管区书记、“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四职干部的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大束镇2022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日常工作考核问责办法》(邹大发〔2022〕31号)执行。
2、对社会化队伍的责任追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对放火焚烧秸秆、垃圾、荒草的农户,要依法严厉打击。村委会要依据村规民约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有关职能部门未严格履行规定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严格追究部门相关责任。
(二)工作经费
1、夏季禁烧期间,辖区内没有发现焚烧现象、未出现任何问题的村,依据该村年初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按照3元/亩的标准,发放禁烧工作补助经费。秋季禁烧期间,辖区内没有发现焚烧现象、未出现任何问题的村,依据该村核定的玉米种植面积,按照9元/亩的标准,发放禁烧工作补助经费。
2、夏季禁烧期间,辖区内没有发现焚烧现象、未出现任何问题的管区,依据该单位年初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按照1元/亩的标准,发放禁烧工作补助经费。秋季禁烧期间,辖区内没有发现焚烧现象、未出现任何问题的管区,依据该辖区核定的玉米种植面积,按照1元/亩的标准,发放禁烧工作补助经费。经费由管区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包村工作人员的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