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2-06312 分        类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18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对旅行社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2-07-18 发布日期:2022-07-18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作为发起部门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发起

部门

配合部门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1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的检查

旅游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抽查

员工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旅游包车情况、责任险投保等旅游安全落实情况

旅行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

市、县级相关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六条。

2.《山东省旅游条例》第五十六条。

2

旅行社行业监管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旅行社依法设立情况,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分支机构依法设立情况,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旅行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

市、县级相关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至第一百零七条。

2.《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至第六十四条。

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依法经营情况,有无虚假宣传行为、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合同签订情况,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旅游包车监督抽查;其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

 

 

 

 

作为参检部门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发起

部门

配合部门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1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道路运输旅游客运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

公安、文化和旅游部门等相关部门

市、县级相关部门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27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修正)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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