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611P/2022-01889 | 分 类 | 项目环评和验收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04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山东鲁西发电有限公司2×60万千瓦煤炭地下气化发电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鲁西发电有限公司2×60万千瓦煤炭地下气化发电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工程 | 山东绿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邹城市太平镇,是山东鲁西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煤炭地下气化发电项目的交通配套工程,专用线于济东支线K7+350处接轨至山东鲁西发电有限公司厂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专用线于济东支线K7+350处接轨向西引出,折向南,于边邵村东侧设鲁西电厂站,线路全长2.721km,铺轨5.416km。新建鲁西电厂站中心里程为DK2+150,为专用卸车站,站内新建线路4条,在线路末端设机回线1条,在站场东侧设临时停车线1条。车站进站端设动态轨道衡1座,在2条卸车线各设置1台调车绞机。在煤炭卸车线下设卸煤沟,卸煤沟长度为170m,储煤能力为3800t。项目建成后,主要承担企业发电用煤的运输任务。项目总投资16817.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万元。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围挡、土堆遮盖、喷洒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应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油耗和排放标准,严格按照施工作业规范施工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装卸作业区采用封闭式卸煤沟卸料,并且卸煤沟采用射雾器作为抑尘措施;装车线上安装一套固化抑尘系统,向上方煤炭裸露面上喷洒抑尘剂,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泥浆废水较少,易蒸发;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作为降尘洒水。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建筑垃圾中的剥离表土全部用于后期覆土绿化及复耕;区域路面结构清除垃圾,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及沾染机油的废抹布、废纱布为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遮蔽物;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和维修,减少突发噪声,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应减少鸣笛、控制车速,钢轨定期进行打磨、采用弹性轨枕等减振措施,必要时在近距离敏感点对应路段设置焊接长钢轨,两侧采用铁丝网封闭等措施降低噪声级振动影响,预留隔声屏障位置等,定期进行跟踪监测。在沿线村庄居民点分布较集中且距离较近的路段采取限制车速、设置低速行驶的标志、尽量减少鸣笛等措施,降低车辆交通噪声。确保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区域振动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的“混合区”环境振动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加强水土保持,减少水土流失;同时对物料堆场采取临时防风、防雨措施,对施工运输车辆采取遮挡措施,尽量避免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部分土地将变为交通运输用地,邹城市已出具补划方案。临时占地将恢复为原有土地利用类型,应及时实施生态恢复,完善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各项工程措施,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基本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地表植被、农作物、自然景观等产生较大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面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对施工期机械定期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发生溢油事故;卸煤沟内不得有高温热源,作业区周边设置喷洒装置,定期洒水;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及事故池(350m3)。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七)加强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按规定设置标志牌。完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 (八)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施工期间应按照各项环保措施进行施工,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并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时段。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九)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运营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