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2-06292 | 分 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2-09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问:建设“无证明城市”,想要达成什么目标?
答:“无证明城市”建设总体目标是,凡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核心是“减”和“免”,“减”就是取消一批证明材料,从源头上减少证照证明;“免”就是通过证照证明电子化和数据共享,用电子证照证明和数据代替纸质材料。
问:建设“无证明城市”,具体涉及哪些领域?
答:一是个人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围绕个人出生、教育、就业、就医、养老等全生命周期,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驾驶证、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等个人常用证照证明电子化应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证明、数据共享方式查询、核验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实体证照证明或纸质复印件。
二是企业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围绕企业开办、经营、投资、清算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企业常用证照证明电子化应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证明或纸质材料。
三是电子证照证明社会化应用。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场景与领域,积极推动电子证照证明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
四是证照证明线上线下融合应用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自助终端、人工服务窗口等渠道,便捷企业和群众依申请领取和使用电子证照,加强线下实体证照证明服务兜底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
问:建设“无证明城市”,是不是办事就不需要证明了?
答:方案所称“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而是通过证照证明电子化和数据共享,企业和群众办事时免于提交或无需重复提交相关的纸质证照证明材料。邹城市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无需申请人再到本市相关单位开具证明。
问:建设“无证明城市”,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50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