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2-04846 分        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0-13
文        号 废止日期 2024-12-30
有效性
【已废止】【文字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3 发布日期:2022-08-26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一、政策背景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一项打基础、利长远性工作,有利于明晰职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对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此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是国家首次牵头编制公布的一次最全面、最准确、最具权威性清单,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数字化高效能政府影响深远。

二、任务目标
    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各级分别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大幅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三、政策依据

1、《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2、《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

3、《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号)

四、主要内容

《邹城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规范了全市行使的280项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了事项的主管部门和实施部门、划分了事项行使的职责边界,对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和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提供了支撑,有力的推进了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等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政策原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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