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26号)文件要求,大力发展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制定《邹城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问:制定该《工作方案》的背景和必要性?
答:2021年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实施三孩政策,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开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新阶段。着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有利于缓解家庭育儿压力、推动适度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0-3岁是儿童发展的启蒙和奠基阶段,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不仅与家庭息息相关,更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国家未来关系密切。2019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明确提出了“到 2025 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的发展目标。发展普惠性婴幼儿托育体系,是解决“老龄化”“少子化”矛盾和缓解“没人带孩子”的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制定该《工作方案》,是贯彻落实上级建立规范完善的婴幼儿照护体系的工作要求,是当前我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及时回应民生需求的补短板措施,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配套措施,有利于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促进婴幼儿生理、心理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婴幼儿照护社会环境。
问:制定该《工作方案》的依据?
答:该《工作方案》是依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26号)要求起草制定的,多次召开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
问:《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答:《工作方案》内容分五个部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明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就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
第二部分明确了三年提升整体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明确了优先发展普惠、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科学指导、严格规范监管的基本原则。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和指导、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健全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监管体系、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要素保障,并对每项任务进行了细化。
第五部分具体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监督评价。
邹城市卫生健康局
政策原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