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2-20481 | 分 类 | 媒体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8-04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2024-12-30 | |
有效性 |
新邹城 8月4日讯(融媒体记者 刘明)8月3日,我市出台印发了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邹城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方案》,其中提到了育儿假、产假、护理假等,快看看对帮助你“带娃”有怎样的好处?
《工作方案》重点围绕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五个部分,重点细化实化并具有邹城特色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划。
《工作方案》明确:2022年,筹建邹城市级综合托育服务中心,至少建成1个邹城市级公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个街道(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园区、用人单位至少建成2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新增托位1331个,总量达到4211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6个。
2023年,依托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成邹城市级综合托育服务中心,至少建成1个邹城市级公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个街道(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园区、用人单位至少建成1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全年新增托位1066个,总量达到5277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
2024年,结合实际再建设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年新增托位1072个,总量达到6349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4个。2022年,全市建成12个县级公办示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建成12个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社区建设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全市托位数达到8850个,普惠托位占比达20%以上。
《工作方案》明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五大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保障婴幼儿家庭合法权益、加强家庭照护指导、推进“医育结合”;
二是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强化统筹建设、强化设施改造、强化社会参与;
三是规范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公办示范机构、支持托幼一体化发展、打造连锁化品牌、规范运营管理;
四是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要素保障:建立指导体系、加强政策支持、加强人才培养;
五是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监管体系: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建设智慧监管平台、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未来“带娃”将会更省心,相信“十四五”期间,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 护服务体系,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形成 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 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相关产业得到长足发展。
政策文件;【政策】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