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559936141Y/2020-15510 | 分 类 | 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24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12-24
发布日期:2023-01-17
信息来源: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理项名称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服务 | |||||||
受理窗口 | 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窗口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办理对象 | 法人 | |||||||
设定依据 |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363-2012); 2.《关于印发<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导则>的通知》(工信部安〔2010〕493号)。 | |||||||
申报条件 | 1. 企业完成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2.企业完成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审; 3.企业完成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外审提出问题的整改; 4.已在市级和县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完成备案流程。 | |||||||
申报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是否适用承诺制 | 是否可容缺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
1 | 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1 | 否 | 是 | 是 | |||
办理程序 | 1.接收2.受理3.审核.4备案(办结) | |||||||
法定期限 | 3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零跑腿 | 否 | |||||||
全程网办 | 是 | |||||||
全市通办 | 否 | |||||||
咨询电话 | 0537-5296401 | 投诉电话 | 0537-5213681 | |||||
结果送达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建设受理窗口现场发放;免费邮寄;其他。 | |||||||
受理地址 | 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受理窗口) | |||||||
救济渠道 | 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邹城市人民政府(邹城市凤凰山路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0537-5110078)提出行政复议;九十日内向邹城市人民法院(邹城市普阳山路996号0537-5213281)提出行政诉讼或国家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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