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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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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邹城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财政局联系(地址:邹城市金山大道666号,联系电话:0537-52121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着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财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政务公开要求,持续完善公开栏目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2022年,市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89条,其中,财政信息、政府采购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领域信息211条,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7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归档等工作。2022年,市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并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梳理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落实好“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专题专栏公开工作。坚持动态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每季度开展更新自查工作,做到及时提醒、定期督促,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并支持做好政府网站改版工作,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发布内容,使应公开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同时,在市财政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查询点,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与发布流程,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公开规范。督促各公开主体单位按时、按要求进行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实施情况公示,有效增强相关单位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有序推动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增强等问题。

对此,市财政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和规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政策解读等制度,进一步强化部署、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公开工作高效开展。二是不断提高公开能力。进一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吃透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水平,保证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做好评估考核迎查工作,对照国办公开办《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邹城市政府办《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时部署、明确重点、细化分工,聚焦重点事项、重点领域,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共6件。2022年,市财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共6件。其中:人大代表议案2件,分别为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5号关于“将公交事业纳入公益事业预算管理”的议案和第030号关于“关于加快郭里镇小城镇建设”的议案;政协提案4件,分别为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26号关于“加强促消费政策,支持实体零售业发展”的提案,第027号关于“高效利用驻邹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地方固定资产”的提案,第098号关于“关于实施关爱老年人免费看电视的建议”的提案和第037号关于“关于通过中长期分批次解决政府补贴返还款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100%回复办结,并在邹城政务网“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细化公开内容。按照国办公开办《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进一步细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内容,在原有清单基础上,将依据文件与电子版原文相链接,便于群众查阅、了解和使用。

二是完善解读形式。在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解读中,采用“一图了解”解读报告,利用环形图表展示数据,进一步提高了解读的质量和效果。

【WORD版】邹城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邹城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电子书】邹城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图文解读】邹城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