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566N/2023-00376 | 分 类 | 学生资助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31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1-31
发布日期:2023-01-31
信息来源: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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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学费
一、资助范围: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三、补助标准:按省、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确定。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同专业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收费标准予以补助。
四、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2、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对象: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生全部享受,非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10%确定。
三、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四、办理流程:提出申请,方式自下而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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