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1666X3/2023-08612 | 分 类 | 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份食品违法案例通报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布10月份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邹城市侯祥贾蔬菜部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当事人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芹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2023年10月12日,我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7元;3.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10047元。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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