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通报(第三季度)
发布日期: 2023-10-16 14:11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根据省、济宁市政务公开定期开展检查的工作安排,市政府办公室按照《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结合济宁市近期反馈的抽查情况,开展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第三季度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政务公开检查情况

政务公开主要检查了各部门、各镇街子网站和政府网站法定公开栏目及专题专栏的更新情况,互动交流平台依申请公开受理与答复情况及网站发布信息规范性情况。

(一)网站栏目更新维护情况

(1)部门工作动态更新情况。三季度各单位均未出现部门网站工作动态栏目超过2周未更新问题。

(2)专题页内容更新情况。①财政信息专题页中,三季度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进展及资金情况未更新到位;9月份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未更新到位。(责任单位:财政局)

②公共监管专题页中,应急管理栏目下预警及应对超过半年未更新,安全生产检查情况9月份未更新。(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③乡村振兴专栏,工作动态超过两个月未更新。(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④涉农补贴专栏,缺少部分补贴事项申请指南:如本地区新型职业农业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⑤公共企事业单位专题页中,医疗领域乡镇卫生院第三季度资源配置情况未更新。(责任单位:卫生和健康局)

⑥“双随机、一公开”专栏,2023年抽查计划未更新。(涉及单位: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

⑦社会保障专题页中,社保数据8月份数据未更新;政策信息建议更新至2023年最新政策。(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⑧稳岗就业专题页中,职业培训栏目超过3个月未更新;补贴信息栏目中失业保险金、创业补贴等资金信息更新不及时,且出现多条信息重复发布问题,注意公开时要勾选右侧组件“政府信息公开”。其余栏目注意实时更新内容。(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⑨要闻动态栏目中,部门动态和镇街动态转载不及时,建议每周1篇文章及时转载,不得超过两周未更新。(责任单位:融媒体中心)

⑩文化和旅游专题页中,公共文化领域和旅游领域各栏目信息更新均不及时,建议该部门人员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局)

⑪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中,市政建设和房屋征收栏目超过3个月未更新信息。(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⑫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方面,部分事项未明确办理流程,建议所有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的行政执法单位逐条自查整改,不得出现空白栏目。(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和运输局等行政执法单位)

其余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及专题页更新情况较好。

(二)依申请公开受理与答复情况

全市第三季度通过济宁市互动交流平台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9件,所有单位均已受理并按时答复。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坚决杜绝不答复、晚答复、乱答复情况,积极做好省政府依申请公开模拟暗访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制度,切实提升协查回函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省政府办公厅及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已将协查回函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凡出现协查回函严重超时,或因回函内容不准确造成政府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的,在该单位年度考核评估成绩中,直接扣除相应的分数。市政府办第三季度下发协助调查函共计18件,其中石墙镇、看庄镇未回函,年底数字政府考核给予1分扣分处理。请各单位按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内容准确、及时高效”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协助调查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网站发布信息规范性检查情况

(1)各单位新闻稿编写发布时一定仔细审阅检查,杜绝错别字现象,使用正确表述用语,提高稿件写作能力。各单位在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时,后台操作页面要注意选择“智能提取”,否则网站头条新闻无法获取新闻稿摘要信息而出现首页空白。存在问题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科学技术局、水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经济开发区、峄山镇、看庄镇、香城镇、张庄镇、田黄镇、大束镇、唐村镇、郭里镇。

(2)信息公开页面编辑时需清除粘贴文字稿件自带格式,使用系统默认字体。同时,注意首行缩进两格,落款位置居右下等细节问题,发布前要预览查看正文格式是否整齐美观。

二、相关要求

(一)定期更新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及专题专栏。各单位要根据《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中具体细则及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更新。因去年按照上级要求新增细化了较多政务公开专题页,各单位除了维护本单位网站外,还要同时更新本单位所负责的专题页栏目信息,工作动态类2周一更新,活动信息类每月一更新,科普常识类每季度一更新,政策制度、办事指南类每年一更新,一定不能出现空白栏目。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发布,并对本部门产生文件和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做到经常性信息定期发布,阶段性信息按时发布,临时性信息随时发布,过期及失效信息及时删除或变更。不得在网上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和泄露国家秘密、涉密文件、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如涉及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要进行消敏处理。

(三)加强政务公开重视程度和创新意识。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继续采用加减分制考核方式(满分10分)实行动态化管理,如在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济宁市政府办公室检查中被发现问题的部门,在本市年底数字政府考核中将依次扣除5分、3分、1分,我市通报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部门每次扣除0.5分。如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有创新亮点、投稿发表等表现良好的部门将根据发表平台给予3-5分加分。

上述通报中提到的问题,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抓紧开展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问题整改工作务必于10月20日前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通报至部门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付潇,王明清

联系电话:5111577

市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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