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62191/2023-08647 分        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10-17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申请指南】2023年邹城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2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济牧发字〔2020〕36号)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按照“谁处理、补给谁”原则,补助资金给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即济宁市资生源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二)补贴标准: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实行分档补助。其中,病死猪体长小于30cm的,每头补助4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30cm(含)、小于70cm的,每头补助5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70cm(含)的,每头补助60元。对牛、羊、禽等其他病死畜禽按照每吨1500元补助;毛皮动物胴体按照每吨1500元补助。

(三)申请程序:养殖场(户)发现病死畜禽上报后,由属地监管人员和保险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并拍照填写数据,审核上传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病死畜禽由无害化处理厂统一收集并无害化处理。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每月5日前对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据进行收集汇总,逐级上报。待各级财政配套资金配套到位后,由市财政局统一进行核发。

(四)申请材料:年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申请、无害化处理厂发票。

三、咨询电话:0537-5255642

四、受理单位:邹城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五、补贴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实施拨付。

六、监督渠道:实行属地监管,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监管。

举报电话:0537-5255642

举报地址:邹城市欧兰路7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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