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95322088/2023-10030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10-24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政府采购法》规定哪些部门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
发布日期:2023-10-24
发布日期:2023-10-24
信息来源: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是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二是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监督属于事后监督,监督重点是采购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及有关的财经纪律问题等;三是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