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883788488573T/2024-07782 分        类 部门(镇街)文件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3-15
文        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我要开KTV“一件事”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3-15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一、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二、涉及事项:营业执照、歌舞娱乐场所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证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办理地点: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四、咨询电话:0537-5296465;0537-5112590

五、涉及事项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的证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

(三)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建筑面积300平方以下及场所内同一时间容纳不超过50人的不需提供,需签订承诺书。)

7.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备案)文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或环保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8.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五)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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