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883788488573T/2024-07782 | 分 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5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我要开KTV“一件事”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3-15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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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二、涉及事项:营业执照、歌舞娱乐场所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证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办理地点: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四、咨询电话:0537-5296465;0537-5112590
五、涉及事项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的证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
(三)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建筑面积300平方以下及场所内同一时间容纳不超过50人的不需提供,需签订承诺书。)
7.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备案)文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或环保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8.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五)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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