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1666X3/2023-10703 分        类 药品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11-01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药品监督检查结果】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份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案例通报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布10月份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典型案例。

邹城市袁雪芹内科诊所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2023年8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药品货架上有待售的硫酸氢氯叱格雷片6盒,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药品的进货凭证和随货同行单,药品来源不明。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购进的硫酸氢氯叱格雷片6盒;

 2、罚款10000.00元。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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