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邹城市“美德少年”“劳动小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教办、农村中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表扬嘉许德行优良的学生,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传承和弘扬传统美德,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济宁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和《济宁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劳动小模范”推选活动的通知》精神, 决定面向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开展邹城市“美德少年”和“劳动小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邹城市美德少年

1、参选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品德润身、公德善心、大德铸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劳动实践,综合素质较高。

2、参选学生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须在以下一个或几个 方面有突出表现:

(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自立自强,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促和谐。

(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帮助同学;关心集体,主动担当;乐观向上, 自尊自信。

(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乐于助人,见义智为;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二)邹城市“劳动小模范”

1、参选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以劳润身、德行兼备。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劳动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劳动实践,综合素质较高。

2、参选学生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须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

(1)树立劳动观念。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品德和吃苦耐劳精神,树立依靠辛勤劳动创造美好未来的观念。尊重普通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

(2)掌握劳动知识与技能。正确掌握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相关知识及技能,具备在实际劳动中提高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养成劳动习惯。具有自觉、主动参与劳动的习惯,小学生日常生活自理,主动分担家务,中学生养成热爱劳动、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习惯。

(4)参与劳动实践。积极参加校内劳动,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参与劳动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活动,进行手工制作、电器维修、班务整理、室内装饰、勤工俭学等实践活动;积极参加校外劳动,参与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参与研学、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公益劳动、志愿服务;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参与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三、评选类别及推荐数量

(一)邹城市“美德少年”评选类别。拟分为爱国文明、励志勤学、尊师敬长、孝老爱亲、勤俭节约、恪守公德、诚实守信、公益环保、助人为乐及其他,共10个类别。

(二)推荐数量。各单位拟推荐邹城市“美德少年”“劳动小模范”推荐名额见附件。前期已被推选为上级“美德少年”“劳动小模范”的学生,不再参与邹城市级评选。

四、实施步骤

(一)学校组织发动。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美德少年”“劳动小模范”标准讨论,准确把握评选要求,根据各单位安排,通过学生自荐、班级投票、学校评选等程序(兼顾评选类别),并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邹城市“美德少年”推荐表》《邹城市“劳动小模范”推荐表》(盖章扫描PDF版)和《汇总表》,12月3日前发送至市教体局普教科zcjyjpjk@163.com。鼓励各单位定期开展“美德少年”“劳动小模范”评选活动,推选学生身边的榜样典型。

(二)市级评选。对各单位推荐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邹城市“美德少年”“劳动小模范”,由市教育体育局发文公布,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美德少年”和“劳动小模范”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作为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中小学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部署安排,抓好组织落实。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发动,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评选活动全过程,并将过程性资料存档,确保组织实施和推选结果公平公正,确保推选的“美德少年”“劳动小模范”事迹真实可信、有代表性。

(三)营造良好氛围。开展“美德少年”“劳动小模范”推选活动,主要目的是在广大中小学生中营造弘扬美德、学习榜样的良好氛围,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各学校要通过校园宣传栏、公众号、校报校刊以及其他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本校“美德少年”“劳动小模范”先进事迹,评选广大少年儿童身边可亲可信可学的典型。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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