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4117N/2023-12366 | 分 类 | 预警及应对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22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山东省气象台于2023年11月21日11时00分发布寒潮黄色预警: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22-24日我省将出现寒潮天气。全省大部分地区过程降温幅度10~12℃,局部14~16℃;最低气温出现在24日早晨,鲁西北和鲁中地区-8~-6℃,其他地区-5~-3℃。此次强冷空气伴有大风,根据1961年以来我省冷空气综合影响评估,此次强冷空气过程降温幅度大,有寒潮灾害中度风险,对交通运输、能源供应、室外作业、农业生产等有不利影响。为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落实属地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防群治作用,落实落细寒潮降温天气防御措施,最大限度防范化解灾害风险。
二、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各级各行业部门加强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防范应对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及时提醒社会公众和重点区域、重要部位、重点人群合理安排生产及户外活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寒潮大风天气的影响,重点对交通、渔业生产、简易厂房、广告牌、棚架、围板等临时搭建物、路边树木、室外物品、高空设备、供电线路等,开展全面风险隐患排查,及时采取防风防寒加固措施,防止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视情停止可能发生危险的相关户外活动。
四、切实抓好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落实不利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交通安全领域,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下的道路管控,强化现场指挥、交通引导、限速限行等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风力等级加强水上内河航运交通动态监管。危险化学品领域,要督促企业做好冬季安全“防冻防凝、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等工作。矿山领域,要切实加强防冻、防火灾、防中毒窒息工作,强化用电安全管理。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抓好防风、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落实,视情停用高空作业设备、停止高空作业。农业领域,要加强对种植业、畜牧业等方面技术指导,加强对农业大棚作物和设施的防风防寒的防御指导,做好防风、防低温和防冻工作。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方面,要进一步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尤其要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做好帮扶工作。其它行业各领域,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从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次生、衍生灾害事故发生。
五、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统计报送灾情险情信息。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做好救援准备,及时处置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