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62191/2023-12318 分        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11-22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申请指南】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项目申请指南

经营能力提升项目依照优先支持层次较高的示范组织的原则,采取国家级、省、市级示范社、示范场自愿申报,之前年度已申报过的项目不能参与此次申报。镇街或行业部门指导示范社、示范场填写《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材料》及服务主体填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申报材料》;镇街审核把关后报各行业部门;行业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评定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汇总。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汇总情况研究确定支持名单,并将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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